先定義什麼是「錯」
蘇醫師引用的這篇論文內容是寫毒性「250倍」,然後政府找一個醫師毒物博士說這篇有
問題,毒性只有搖頭丸的25%
政府的正確做法應該是依照學術圈的做法,聯絡通訊作者去提出這個疑問,原作者也沒意
見,認為自己有錯並且改正。
讓蘇醫師這篇論文變成「已經由原作者修改為正確內容」
完成上面的動作後,蘇醫師還刻意引用舊資料,當然是散布假訊息
但是你政府不能找一個毒物博士開個公聽會做個報告就說別人論文是錯的,然後所有人都
要接受這個觀點吧?
最近政府處理爭議事件的能力越來越差,蘇光頭是不是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