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ockeye (stockeye)》之銘言:
: 3.完整新聞標題:
: 祭出食安法…衛福部提告:蘇偉碩散布不實訊息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6-1 條
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謠言和不實訊息是指和真實內容不同的訊息,但是政府認定的真實和人民認定的真實常常
不同,應該以誰為準?當然以DPP為準,DPP在野時政府說謊,DPP執政時人民造謠。標準
很一致。
足生損害他人,害人家「將來」不敢吃萊豬,這損害非常大,只是不知道損害誰的利益。
其實本來沒看到蘇醫師的文章,經過衛福部的宣傳,還讓我特別去看了一下,結果反而更
緊張了(經過衛部部之前宣傳捷運不用戴口罩事件,都不知道該相信誰了)。
我OK,你先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