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山水米混米賣爭鮮遭訴 法官打臉檢方判無

作者: moebius2 (漫無目的)   2020-12-11 16:59:13
※ 引述《chen0625 (不知道要打什麼?)》之銘言:
: 混米是常態所以沒關係?
所以說 不懂裝懂
簡單說 現在為了萊豬準備
以後標示台灣本土豬 混一點萊豬你也告不了的意思
已經有前例可循
大該就是這樣
繼續炒房 割韭菜 讓新鮮人貸款40年 月收入12萬 只能花兩萬
剩下存起來買房
吃不起台灣豬 可以吃萊豬
想吃台灣豬也順便吃點萊豬
太贊了
認同請分享
作者: iam0718 (999)   2020-12-11 17:00:00
想到要設專區賣非萊的 看著都笑了
作者: labview (綠茶半糖)   2020-12-11 17:15:00
對岸的朋友你過得好嗎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20-12-11 17:31:00
這是忘記切IP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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