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說都發局蓋社宅
都發局就是要收到這麼多錢
你要補貼要去跟社會局申請
讓各局處有成本概念
結果一查「分級租金補貼」
是在靠北喔!!
明明規定就是寫,你住在社宅要申請租金補貼,就要放棄社宅居住資格
啊一直在那裡騙說,你住社宅還可以去申請租金補貼
到底規定是怎樣
有沒有人能出來幫忙解惑啊!
一堆文章也在那裡隨政府亂講起舞
啊明明規定就寫說不行
到底是怎樣
上次話唬爛說社宅有冷氣就算了
https://i.imgur.com/8c1uhi6.jpg
這次這個到底能不能信啊!
附上規定原文:
申請時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或家庭成員正接受政府租金補貼、為社會住
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承租戶,該家庭成員切結取得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
資格之日起,自願放棄原租金補貼、承租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