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大數據中心將賣民眾個資?柯P:委員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20-12-07 22:47:00
2020.12.07 《資訊治理委員會成立》逐字稿
記者(東森):
市長你剛才有提到說,就是在資料治理的部分,
我們之後要怎麼保護個人個資的部分,可以幫我們講一下?
柯:
其實個資保護它是一個熱門題目,
當然原則上是有….有一些國家、國際級的標準,
包括歐盟還有一些規定。
可是問題是在市政府這種個資保護就說,
如果要使用市政府的資料,應當是…
從外面要用的資料,應該是有一個統一的窗口…
單一窗口讓他來問,然後我們按照他的需要去準備,
然後給他的時候是有效的去個資,
所以我們在府內成立一個Big data center(大數據中心),
就是說可以更有單一窗口處理全世界,
不管是…甚至國外國內的企業或是我們政府其他部門,
在使用台北市政府擁有的資料的時候,有一個專門的機構來處理。
我也覺得是這樣,透過一個專門的機構來處理,
可以比較有效的去管理資料,這第一點。
所以台北市成立一個Big data center(大數據中心),有這個任務。
另外一點是這樣,常常是這樣,
很多問題都不是我們現在能夠預見的,
所以每當有問題出現的時候,
還是要有一個委員會來決定說,
這種個資這樣發出去到底合理還是不合理,
所以它是一個標準的制訂者,
也是當科技走在法律前面的時候,
我們如何透過一個委員會來解決衝突。
記者(自由):
市長請問一下,大數據中心的話,以後那些資料的話,
你們是要免費提供商業使用,還是說是要有營利?
那以後怎麼防止就是說一些駭客等等資安狀況?
柯:
資料安全坦白講這是一個涉及國防的題目,
如何對這個現代化的戰爭更進一步的瞭解就是說,
其實資安是一個很重要的題目。
當然這個…如同剛才講的這涉及國家機密,
所以資料安全是一個重點題目。
另外一個收費的問題,這也是一個…
所以標準作法,在市政府這邊有一個Big data center(大數據中心),
外面還是要有data company(數據公司),
因為總是民間會更靈活的去使用資料。
只是說我們資料提供者,當然…所以這個還是一個…
我們要決定就是說,用在公益的收益是多少?
用在產業的profit要獲利,那個資料要怎麼建立一個收益機制?
這個也是我們為什麼會成立這個委員會的原因,
這個所有你現在問的題目,就是在短期內要解決的題目。
主持人:
這個題目我們是不是可以請我們的資訊局還有法務局..
柯:
以後要不要收費?
資訊局: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以後要不要收費,
最重要的是跨局處在整合資料的過程裡面,
這些資料整合還有授權,還有禁用這個部分跟標準的規範,
然後還有包含這中間我們還有去識別化,
然後來達到資料在留用過程中的一個安全。
然後第二個在內部跟外部的一個應用上面也是會不一樣,
內部的比較注重…大數據中心的內部應用
比較注重在資料的城市治理上面。
但是在外部應用上面,會面向我們未來數位經濟方面,
以及加值應用的部分,
這兩個層次我們會分開。
那因為我們也知道未來開放資料跟開放政府,
它是一個既定的重要的趨勢,
所以這部分我們如何來擬定我們對外開放的資料集,
怎麼去透過一個很好的規範跟去識別化的作業,
然後讓民眾的資料可以得到保護,
然後又可以達到未來數位化經濟的活絡,
這個部分的平衡會是未來的一個重點,
那以上稍加說明,謝謝。
法務局:
那補充一下剛剛媒體詢及在保護的部分,
未來我們會在資料提供的必要性上面做審酌,
以及我們也在在比例上面以最低侵害比例為原則,
然後在風險上面的控管是我們這個小組成立最大的一個目的,
那如何能夠讓風險降到最低?
那也是我們在開放跟便利服務上面以及我們未來在資料利用上面
如何做到保護及尊重人性尊嚴的部分一個恆定,
那因此未來一定會有一個標準,提供給急需給資料運作的相關單位,
那未來也會有一個制度讓他們所遵循,
那人民這邊我們也會提供一個必要的保護,就像市長剛剛所提及的,
在國外已經有行之多年的一個保護官的審查,
那是不是台北市政府未來會以這個為目標來推進,
在各局的資料利用上面會有相關專業人士在資料釋出前
做一個審酌、風險的控管、以及之後如果發生損害,
是否有需要討論一個賠償的必要,
那這個都是我們未來這個委員會小組所需要做的一個努力方向跟目標
記者(蘋果):
可不可以講的稍微不要這麼籠統?
就是大概民眾可以去什麼調資料,然後跟哪個單位調?
然後調這些資料要怎麼收費,能不能講一個...
用一個例子講的比較清楚一點?
因為我覺得剛剛講的太模糊了,謝謝。
陳秘書長:
就是說一般來講,目前政府的data都已經open出去了,
能夠開放基本上都開放了。
接下來我們要走到所謂的一個深水區,
就可能已經涉及到個資的部分。
所以剛剛講個資這種東西的話,它到底該不該開放?
或是說它應該如何被開放?這是一個需要去探討的問題。
所以第一個我們要去處理,就是去識別化這件事情。
所以今天涉及到個資,第一個去識別化,怎麼去?
它應該去掉哪些東西? 去到什麼程度? 這當然就是要在資料治理委員會裡面去討論的。
不過說這些有用的資料,沒有辦法去外面去做到所謂的加值運用的話,
事實上我們保護的很多個資,它並沒有辦法去做進一步的使用。
所以今天成立一個資料委員會,很重要的概念就說,
它涉及到剛提到的,如果涉及到個資的部分,我應該怎麼去做?
那在整個流程裡面,事實上我們是有一個提案機制的。
如果今天跟某一項資料好了,它是涉及個資的,
它是不是應該被開放來做一個加值運用?
因此就會有一個提案的制度,提案進來之後,
今天為什麼會有法務局、有資訊局、有研考會?
他們就會開始討論,三個首長會討論說,這個案子要不要成立?
如果要成立的話,當然就是往下走,往下走就是要去審查這樣資料,
那當然今天還有我們我們找的14位府外的委員,
還有相關的一個局處代表。
好這個資料將來一定要被開放的話,它應該要開放到什麼程度?
也就是說去識別化這件事情就很重要,它應該被去識別化。
做到一個什麼樣的機制,它才不會涉及到個人隱私這件事情被揭露出來,
但是它又變成可以有效的利用,所以當整個諮詢,
我們14位委員跟我們府內同意了這件事情可以這樣做,
我們就請大會來做一個確認,
大會確認通過之後正式資料就會對外開放出去。
如果大會確認說,這還是不宜,基本上這資料就不會被開放出去。
那就是我們這個流程會朝這個方式來做。
那至於為什麼說,剛提到的有關收費這件事情的話,
除了data center,我們還有另一套機制叫data company,
市長特別提到,company這件事情的話就說,
它跟整個一個商業機制該應該怎麼去做連結?
事實上這個部分我們還沒有真的進到這個地方開始來做討論。
所以後續的話,如果說…
今天慢慢的我們有很多資料可以開放出去的話,
它真的具有商業價值,未來還有一個data company機制,
大家來討論說這個收費機制,
應該怎麼要做來對社會來講是最有利、最有一個效益的,以上。
記者:
那個中資跟外國人他可以來這個平台去申請商業使用這些資料嗎?
陳秘書長:
其實你剛剛特別提到中資,沒有….
應該講是說我們這種東西都開放的話,要開放應該是整個被開放。
事實上對於開放這件事情,沒有那麼特別去限什麼,
因為一開放的話出去就代表大家都看的到,
而且我們確保說,這個開放它是安全的,
我們才敢這樣做,如果說它是一個不安全的,
不管是對國內或是對國外,基本上都不能開放。
作者: dby9dby9 (Nite)   2020-12-07 23:04:00
將得很繞的感覺,不是還沒討論好就是有鬼吧
作者: jkl4141 (朝爽德)   2020-12-07 23:08:00
換句話說中資轉投資的就能買,cf確定有能力把關?金管會都要查很久
作者: ju06080719 (翁嗡)   2020-12-07 23:16:00
畢業紀念冊翻得到的東西 不稀奇
作者: vizcacha (阿法法)   2020-12-07 23:29:00
推 那標題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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