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總統府諮議買37條私菸 北檢查無不法

作者: echomica (長崎美人)   2020-12-05 20:58:48
我去查了一下這個船員超帶的案子
判決是108年度易字第94號
有沒有法律系強者可以解釋一下
為什麼會罰到這麼重啊?
引用的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2項
看起來比較像要罰大量自私圖利者
20條菸而已也要這樣??
不能用缺乏可罰性就別用刑法了
行政罰修理一下就好?
※ 引述《TOMMY75410 (禿米)》之銘言:
: ※ 引述《Toyosushij (Toyosushij)》之銘言:
: : 新聞來源:自由
: : 記者署名:吳政峰
: : 新聞標題:總統府諮議買37條私菸 北檢查無不法簽結
: : 新聞內容:
: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總統府諮議林家如去年跟隨總統蔡英文出訪友邦,買了37

: 香
: : 闖關入境,被台北地檢署發現超買並調查。檢察官認為她是在飛機上購買香菸,僅違

: 「
: : 酒管理法」的行政罰,並未涉及逃漏稅捐或貪污治罪條例,日前連同其他4名超買者

: 予?
: : 簽結。另外,林家如已被財政部裁罰4.5萬元。
: : 蔡英文總統去年出訪友邦的「自由民主永續之旅」飛機返台時,調查局懷疑有人超買

: 品
: : 且利用「機邊交貨(香菸在台灣國內,不在飛機上)」方式,以公務車運輸,出動大

: 幹
: : 攔查,驚動社會。而後案件移轉給北檢偵辦,檢察官擴大調查,赫見機邊交貨竟然高

: 近
: : 條,機上購菸則有5人購買的數量超過5條法定限額,其中一人就是林家如,買了37條

: : 檢察官發現,林家如等5人在機上下單並收貨,並把超買的菸塞入行李箱闖關,違反

: 是?
: : 政罰,與機邊交貨的違反刑罰態樣構成要件不同,因查無逃漏稅或擅用公家資源等不

: 行
: : ,日前簽結5人的案件。
: : 另外,涉入機邊交貨的總統府國安局少校吳宗憲等人,因為他們買的香菸本來就在國

: ,
: : 偽冒是在機上購得,藉以獲得免稅價,還用公務車運送,涉犯貪污罪與稅捐稽徵法,

: 檢
: : 大動作偵結三波,共有13人被起訴、104人獲緩起訴。
: : 新聞網址:https://reurl.cc/n0GAv8
: 新聞來源:自由
: 記者署名:張議晨
: 新聞標題:「超帶」20條香菸入關被查獲 貨輪大副被判賠錢、刑4個月
: 新聞內容:
: 在我國籍貨輪擔任大副船員的吳姓男子,去年3月趁貨輪停靠高雄港時,將船上購入的2
1
: 條香菸裝於紙箱內,未料準備下船出關時,「超帶」的香菸被海關當場查獲,吳違規攜

: 的未稅香菸數,超出法定的1條上限,宜蘭地方法院依菸酒管理法輸入私菸罪,判吳男4

: 徒刑,緩刑2年。
: 判決指出,吳姓男子是在我國籍貨輪擔任大副,去年2月他先在船上購買船員免稅香菸

: 並存放在船上的免稅菸酒庫房內;該艘貨輪去年3月從中國連雲港出發,兩天後抵達高

: 港。
: 但吳男未依程序,將超買的香菸向海關申報辦理驗收,轉而將這21條香菸,用紙箱封裝

: ,與行李一起攜帶入關,打算由計程車宅配至指定地點,未料在入關時,這批未稅香菸

: 眼尖的高雄海關查獲,攜入香菸總數超出法定的1條免稅額上限。
: 承審法官認為,依照關稅法及海關進口稅,香菸免稅額為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

: 之範圍免徵進口稅外,其超過部分仍應依規定課稅,但吳未依程序填列相關表格,違反

: 酒管理法輸入私菸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每日以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

: 並應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扣案私菸沒收。
: 好歹意思意思,也判個幾個月然後緩刑易科罰金麻
: 反觀可憐的船員:D
: 補充,這是2019年八月時的新聞了
作者: huangmingwei (寒夜)   2020-12-05 21:08:00
沒有台灣價值下場
作者: sockrover (故事)   2020-12-05 21:09:00
公務人員這算不算利用權勢獲利
作者: coollfd (Qoo..)   2020-12-05 21:20:00
http://i.imgur.com/oNTo5Wd.jpg 民進黨一直騙一直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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