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UBEREATS外送員報警告我侵占放飲料的海綿

作者: Woodoo9 (Woodoo)   2020-12-05 04:08:59
※ 引述《knip (阿海)》之銘言:
: 我是原PO,
: 12/4(五) 20:38左右去警局做完筆錄,並把該海綿杯架拿給警方
: 同時也得知了比較詳盡的資訊
: ────────
: 整理時間線:
: 12/2 三 21:10 我拿飲料上樓
: 12/2 三 21:20 外送員等不到我,問大樓保全,保全態度消極,外送員就直接報警
: 12/3 四 16:00 「客服通知杯架遺失聯絡信」寄到我信箱
: 12/3 四 20:00 警察通知
: 12/3 四 20:30 我在UberEATS系統回報這個情況
: 12/3 四 20:54 我在PTT發文
: 12/3 四 21:38 我看到「客服通知杯架遺失聯絡信」
: 12/4 五 20:38 我去警局做完筆錄,並把該海綿杯架拿給警方
: 警察已經先跟外送員(報案人)做完筆錄了。
: 報案筆錄(在我陳述前)提到的情況是:
: 「外送員主動借予杯架(未明確告知要歸還)」但他「有說杯架是他的」
: ↑筆錄內就是這樣寫,這不是我自己陳述的。
: 我的陳述是「他主動把這一組給我,也沒有說要還」,
: 然後「我並沒有聽到他說這是他的」,我並不知道這是他的。
: 外送員在樓下等了10分鐘後,詢問大樓保全,
: 保全表示不知道是哪位住戶,「無能為力」(筆錄內兩次提到「無能為力」)
: 外送員此時決定報警叫警察來。
: 警察到現場後,有試圖跟保全溝通、調監視器,
: 保全仍然表示「我新來的」、「我只是代班」、
: 「我不知道哪個住戶」、「我沒有權限調監視器」
: (警察私下表示他認為保全態度很不配合)
: 外送員就表示要提告侵占,警察說是外送員親自明確說要「告侵占」,
: 而他們因為台南女大生事件,現在非常忌諱被人說「吃案」,
: 所以既然對方說要告,就一定要受理
: 警察說外送員的想法是:
: 他查蝦皮看到這個杯架要70元,加上運費就超過100了,
: 他算起來覺得不合,決定提告。
: 所以,當晚在我家樓下,外送員就報警要告侵占了。
: 他拿到報案三聯單之後,
: 才用UberEATS客服系統寄了這封「遺落杯架在現場」信給我。
: https://i.imgur.com/VnFghJV.jpg
: 所以,12/2(三)晚上他當場就報案、說要提告了,
: 他一明確表示要告侵占,這件事情就無法私了。
: 12/3(四)下午即使我有即時收到email,也沒用了。
: 整件事情,警察覺得我很衰。
: 然後,
: 我12/3(四)晚上8點得知此事後,就有用UberEATS系統評價+回報這個狀況,
: 但現在(12/5 六 00:50)UberEATS都毫無來信、毫無回應。
: 我往後應該不會再訂UberEATS了。
: 釐清一些事項:
: 1. 跟外送員完全不認識,拿飲料過程沒任何衝突
: 2. 外送員筆錄本來就寫著「外送員主動借予杯架(未明確告知要歸還)
: 括號內的字「未明確告知要歸還」都有包含在原始筆錄當中
: 3. 外送員如果在樓下不按「訂單已完成」,那就還可以直接跟我傳訊息。
: 但他沒這麼做。
: 4. 夜班保全不知道是哪個住戶訂飲料,可以使用廣播尋人,但他沒這麼做
: 5. 唯一爭議點是「外送員有說杯架是他的」、而我說「他沒說,至少我沒聽到他說」
: 我沒聽到他說「這是他的」,他主動這樣端過來,也沒有說要還。
: 頂多就是「他有說但我沒聽到」。情境是在大馬路邊下著雨,是有可能。
: 6. 外送員在樓下當場就報警說要告侵占了。
: 他一開始就沒有要透過UberEATS客服管道索取回來。
: 7. 我是用刷卡付費,不是給現金。沒有金錢糾紛。
不是阿,你訂飲料時的訂單
通常都會有選項 問你要不要加購塑膠袋
連最便宜裝/固定飲料的塑膠袋都沒買
常識來說不就是自己袋子裝或手拿
連塑膠袋都要收費了
怎麼會覺得店家會送你免費的海綿杯墊?
還是其實是我認知上有問題?
作者: minifat (mini)   2020-12-05 04:10:00
不是一百塊 和解就好了 要我可能已經丟垃圾桶了店家的服務贈品真的會不一樣
作者: donkeyNew (老驢)   2020-12-05 04:28:00
...先搞懂侵占好嗎
作者: mokumi (mokumi)   2020-12-05 04:43:00
塑膠袋要錢是政府政策 不然買幾杯飲料送個塑膠袋哪有什麼問題。不需要討論這個 那個海綿客觀上很像一次性 很明顯是誤會 沒人要A那種東東 那麼明顯的事實不用吵了吧?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4:45:00
被外送員認為有價的物品是點餐客戶在外送員不察覺情況下
作者: hosen (didi)   2020-12-05 04:47:00
依外送員的陳述當然構成侵佔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4:48:00
取得並佔有的嗎? 不是的話怎能叫侵佔或偷竊?外送員自己將不屬於點餐內容的額外物品送交給客戶, 後續他當然有權利要回該物品, 只不過是得花費時間力氣而已自己像是急驚風一樣先把訂單了結導致無法很快找到客戶是要怪誰? 然後還浪費司法資源替他尋找? 沒買塑膠袋跟飲料
作者: NCmuhaha   2020-12-05 05:03:00
一般人拿到家裡也只會覺得是個佔空間的垃圾而已
作者: doggy0919 (安安)   2020-12-05 05:03:00
我在便利商店買便當也沒買塑膠袋 店家主動給我藍色網狀提袋 原po可能也以為那是店家好意送的啊 根本不曉得那是外送員借用要還的
作者: Noopsfilm (飛天遁地oopsfilm (223.1)   2020-12-05 05:03:00
誰訂餐會想這麽多XD...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5:05:00
附有杯架兩者有什麼關係? 客戶也沒說杯架從此就屬於他啊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0-12-05 05:06:00
客觀事實 是要相對多數的民眾公同接受和認定的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5:07:00
? 倒是我的飲料下有杯架, 這額外的東西我不一起拿走, 那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0-12-05 05:07:00
所以必須要全部飲料店都不附贈杯墊杯架.才有這種客觀基礎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5:08:00
要是有人控告我遺留廢棄物我不就很倒楣?
作者: Noopsfilm (飛天遁地oopsfilm (223.1)   2020-12-05 05:08:00
太多店家會附杯架了 而且這次又剛好是這種材質 原Po真
作者: mokumi (mokumi)   2020-12-05 05:08:00
沒吧 買東西不拿塑膠袋 甚至店家還可以給你紙袋 塑膠杯架在沒買塑膠袋的情況下 單獨附上的情況也不少見 我就拿過
作者: mokumi (mokumi)   2020-12-05 05:09:00
幾次。頂多說 原原po沒相關知識 不知道一次性杯架不會用海綿 當事人誤以為只是材質好一點的一次性杯架客觀上也不是太離譜 加上那是種拿了沒什麼屁用的東西。只要不是明顯睜眼說瞎話的情況 幹嘛懷疑人家說謊?硬要說他有意侵佔他人物品很莫名。
作者: mokumi (mokumi)   2020-12-05 05:15:00
這種就賠東西 沒東西賠就是了。刑法不可能用什麼「他沒訂塑膠袋應該知道不可能有送杯墊,所以他是一定是故意要a杯墊」,那麼弱的推論認定說詞是假的 就把人抓起來科刑 是要嚇死誰啦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0-12-05 05:17:00
我拿過紙板杯架(看起來是自製) 還有塑膠杯架.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5:18:00
所以我說外送員是在濫用司法資源啊, 本篇樓主則是在過度推論類比, 該客戶若是在實體店面買飲料不買塑膠袋, 然後趁老闆或店員不注意時幹走店裡的杯架才會有侵占或偷竊的問題, 店家不一定會給額外材料, 但是給的話也不稀奇
作者: mokumi (mokumi)   2020-12-05 05:24:00
免費拿到杯架的一堆吧 頂多就沒拿過海綿製的 你買多杯一點送你雙層杯架都沒問題 塑膠袋依規定不能送 還直接給你紙箱裝
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20-12-05 05:25:00
不還包水果的海綿網也算侵占嗎?
作者: linpat (零尾熊)   2020-12-05 05:27:00
去外帶新竹美食麥當勞的時候,有意識拿紙袋是侵占嗎
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20-12-05 05:28:00
我在7-11買飲料沒買袋子,店家也有給我紙漿做的可以放飲料的架子啊。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0-12-05 05:29:00
我也遇過買6杯沒問直接送袋子的 其他次買單杯都會問要不要買袋子. 不過這一年前的事了.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5:30:00
虧你還知道說這和實體店面交易是完全不同情境!那怎麼還
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20-12-05 05:31:00
一些大賣場沒買塑膠袋一樣可以拿他們的空紙箱裝,你要說是侵占回收婆婆的紙箱嗎?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0-12-05 05:32:00
而且當時其他同事都在 只是在巷尾抽菸.我拿6杯過去還有人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5:32:00
能簡單推論說這就叫侵佔?杯架是你外送員自己送來的, 客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0-12-05 05:33:00
問買袋子幹嘛,叫他們過去拿阿.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5:34:00
戶如果只拿走飲料遺留杯架, 可能有遺留廢棄物責任, 也可能被追究未保管商界物的責任, 僅基於此兩點客戶就有義務
作者: Purekim (噗金)   2020-12-05 05:36:00
這外送員社會經驗不足啊 一開始就不該借他杯架
作者: rebuildModel (重新建構)   2020-12-05 05:37:00
當然是你的認知有問題,消費者不需要去了解店家有
作者: Purekim (噗金)   2020-12-05 05:37:00
讓對方自己想辦法拿就好
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20-12-05 05:37:00
刑事訴訟講求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惟間接證據所證明的內容需無合理懷疑,推論要依照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不能流為臆測。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5:37:00
作者: rebuildModel (重新建構)   2020-12-05 05:39:00
消費者可以簡單認為店家/送貨員方便送順道拿個海綿裝啊,難道我買50杯,店家拿紙箱裝給我,我要認為紙箱店家還要拿回家嗎? 這都是店家的問題啊
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20-12-05 05:40:00
賣場紙箱放在回收區給婆婆回收,可不是什麼賣場服務,只是不阻止消費者使用而已,在外面買一個紙箱至少要10元。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5:40:00
將杯架取走以待後續
作者: rebuildModel (重新建構)   2020-12-05 05:40:00
侵佔最重要的是「犯意」,我吃飽太閒侵佔你的海綿?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0-12-05 05:42:00
賣場袋子要錢,但紙箱卻免費. 你怎麼知道飲料店不會同理袋子要錢 杯架卻免費.
作者: mokumi (mokumi)   2020-12-05 05:43:00
當事者也說沒侵佔意圖了 然後這個杯架客觀上來說 被誤會成一次性也不是很稀奇的事,這樣就結束了 幹嘛非要認定人家說謊?很奇怪餒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5:45:00
那你就慢慢去證明此案客戶中“未必沒有侵佔意圖”好了警詢筆錄還有檢察官庭訊此案客戶只需表明無意圖侵佔即可
作者: hosen (didi)   2020-12-05 05:50:00
他拿走就是有*犯意*,雖辯稱沒聽到,不知道那要還,不能改變拿走沒還的這件事實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0-12-05 05:50:00
就說了 你不能用你的經驗法則. 因為有些店家服務比較好就會送. 你想說服法官這是一般認知就要拿出數據.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5:53:00
你的眼光一直就只停留在“杯架是有價物不屬於訂購內容”
作者: hosen (didi)   2020-12-05 05:54:00
不然去超商偷東西被抓也能辯稱我只是忘了結帳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5:55:00
虧你還知道說你的想法只是可能性之一, 其他可能情況你就
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20-12-05 05:56:00
通篇流於臆測。經驗法則也不是你的個人經驗。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5:58:00
都考慮不到喔
作者: dream09090 (Patrick)   2020-12-05 05:58:00
奇文 又是用自己的世界去定義別人的世界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0-12-05 05:58:00
我買過好幾次小7和全家的微波食品,有些店員會附贈衛生紙.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0-12-05 00:00:00
所以這案例 東西主觀認知和客觀事實都很難有不法.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6:01:00
那我就告訴你, 真的就也不是侵佔的問題, 而是收外送的客戶很可能還真的不能不把杯架一起帶走, 因為他沒有權力
作者: mokumi (mokumi)   2020-12-05 06:04:00
你的可能性就是原原po就是故意要A那坨海綿嗎?反正這坨海綿被當附贈包材 客觀上說的過去 加上人家也說「我把海綿當作附贈物」 事情就結束了,其他你想再多都沒意義呀。要繼續編也可以 我還可以提出強制罪的可能性 —原原po可能知道海綿是熊貓的生財工具 只要搶走他的海綿熊貓就不能接飲料只能蹲在路邊哭 所以我們來討論成立強制罪的可能性吧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6:05:00
把杯架遺留在現場, 現場又不是賣飲料的實體店家, 客戶帶
作者: Janius (Andante Cantabile)   2020-12-05 06:06:00
我訂某些火鍋會有附塑膠袋,麥當勞有時候附紙杯架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6:07:00
走杯架他又沒有說從此就不歸還, 他總也得先弄清要歸還誰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0-12-05 06:07:00
照無罪推定 是你必須找證據證明原PO當下有意識到.
作者: Janius (Andante Cantabile)   2020-12-05 06:07:00
要判斷海綿杯架是不是送的,沒說還真的不知道
作者: daniel50506 (達)   2020-12-05 06:08:00
蛤?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6:10:00
照你的想法, 客戶可以只取走飲料, 然後把杯架留給大樓管
作者: mokumi (mokumi)   2020-12-05 06:11:00
啊呀 是ubereats說成熊貓XD
作者: icq696969 (橘子果醬)   2020-12-05 06:11:00
我訂外送有的店家不用加錢就會附贈杯架和塑膠袋,而且
作者: nbook (書)   2020-12-05 06:11:00
真的就是你感覺而已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6:12:00
理員處理?那你也要問管理員接不接受啊?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20-12-05 06:13:00
不買袋子有些店會給杯架,多出去外面走走好嗎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20-12-05 06:13:00
麥當勞買兩杯都會給四個裝的紙杯底版了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0-12-05 06:14:00
原PO只要找到任意一間購買多杯就會送杯架的飲料店就可以
作者: htc314 (熒惑)   2020-12-05 06:15:00
哪個泡棉用看的都比塑膠袋貴很多也更不環保,怎可能是送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0-12-05 06:15:00
以此為由認定了. 而且不用是那間店的常規.就算是店長偶爾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0-12-05 06:16:00
一次的額外服務都可以.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6:16:00
你看看你, 就一直還是認定該杯架屬於外送員是有價物, 不
作者: duck78803139   2020-12-05 06:17:00
笑死,拿自己的主觀當客觀?
作者: nhpss940092 (Diphallia)   2020-12-05 06:17:00
無聊,一直強調自己只是提出一種可能性幹嘛,你就只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6:19:00
同於可以丟垃圾桶的紙杯架, 就告訴你了, 不管有價無價,
作者: zinkaku (10000)   2020-12-05 06:20:00
好了啦 別人的經驗不是經驗 你的才是 可以了嗎
作者: house5505   2020-12-05 06:21:00
好了啦你最環保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6:21:00
外送員自己送來讓客戶收下, 客戶就是有權利收下, 之後外送員要主張歸還那是之後的事情, 外送員這樣就報警就是浪
作者: yada0216 (........)   2020-12-05 06:24:00
逼死誰,不要只會事後諸葛,笑死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6:25:00
費司法資源, 明明商榷就可以解決的事你要立馬興訟?客戶又不是到實體店家趁沒人注意拿杯具回家, 你用這類比我也可以說你有意圖破壞此案客戶的名譽啊!還有不要胡說什麼科學家無法突破量子力學觀測問題了, 量子力學要不是精密科學台積電會做得出七奈米五奈米製程嗎
作者: htc314 (熒惑)   2020-12-05 06:33:00
基本上大多就先歧視外送員,討論也沒意義,然後在用自己所謂的腦補來論定什麼叫客觀。
作者: LogoAdmin (LogoAdmin)   2020-12-05 06:33:00
客戶主觀上也無法判斷這個物品到底是店家給的還是外送員的吧,海綿上也沒寫這是誰的
作者: lunenera (Lune Nera)   2020-12-05 06:33:00
有外送員電話了有聯絡歸還嗎?
作者: LogoAdmin (LogoAdmin)   2020-12-05 06:34:00
外送員自己不提誰知道這海綿是他的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6:35:00
, 就是因為量力是精密科學什麼都要計算精準電機物理系他們才會讀得如此痛苦啊! 你當他們跟你一樣只會胡謅一切都
作者: htc314 (熒惑)   2020-12-05 06:38:00
基本上開版的,你就當成這邊是過度的歧視,人家提告就是浪費司法資源,只有片面之詞,就能腦補好棒棒。
作者: Transfat (Transfat)   2020-12-05 06:40:00
海綿杯墊很正常吧,你到底有多沒常識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6:40:00
只是可能性喔?還我有沒辦法討論這些咧
作者: htc314 (熒惑)   2020-12-05 06:41:00
樓上的請問那家手搖店送那麼大一個海綿杯架明明內文是杯架說成墊,國文是不是不太好。
作者: mishiva (yoman)   2020-12-05 06:42:00
麥當勞附紙杯架你腦補是慣例, 那同理外送員也可以認定你是侵佔紙杯告你, 這樣有沒有符合你的邏輯這外送員做法是對的
作者: htc314 (熒惑)   2020-12-05 06:45:00
基本上,現在只有一方片面之詞,然後就一堆人跟著腦補,你們是法官還是檢察官嗎?
作者: mishiva (yoman)   2020-12-05 06:45:00
還好你沒去考律師或法官,你這邏輯肯定是法匠
作者: Transfat (Transfat)   2020-12-05 06:47:00
買飲料有杯架誰知道是送的還是外送員的,外送員為什麼要把自己的東西給客人?然後我買麥當勞如果它給我一疊紙巾我是不是也要懷疑是外送員的?我怎知道是送的還是怎樣,被告根本沒聽到外送員有講
作者: Cardsno1   2020-12-05 06:47:00
客戶買外送飲料,接到送來的物品還要動那麼多頭腦想哪個東西該歸還,我也是醉了...
作者: htc314 (熒惑)   2020-12-05 06:48:00
還好,我以前只是書記,家裡兩個法官一個檢察官,爽了嗎?只有一方證詞,一堆人弄的好像現場目擊...然而這證詞也只是口述,有無加油添醋也不知道,一堆天才。
作者: sputniky (史波尼克轉圈圈)   2020-12-05 06:50:00
邏輯失智
作者: mishiva (yoman)   2020-12-05 06:51:00
那位h大, 我是指這篇原po
作者: htc314 (熒惑)   2020-12-05 06:53:00
其實事情都沒水落石出,大家就先對職業滿滿的歧視,未審先判,講的好像是目擊者勒。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6:54:00
開一篇來講課啊?此案有人說客戶端一定沒問題嗎?但是外送員火速報案肯定
作者: HAPPYDOLL (happydoll)   2020-12-05 06:57:00
邏輯大師4ni?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6:59:00
有問題!量力當然厲害到可以讓你這種人光靠“可能性”就胡謅一堆, 對你就是該先去補高中物理連量子力學是精密計算科學都不知道還有臉提112,113咧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0-12-05 07:05:00
家族有幾個法官都一樣啦, 客觀事實必須是相對多數,
作者: mishiva (yoman)   2020-12-05 07:05:00
你拿一般認知的高價物來對比海綿墊, 這海綿墊一般認知應該很便宜吧, 也會有很多人拿到都丟掉的東西, 就你一直腦補所有人的思考都跟你同一個腦帶思考邏輯和會自動判斷這是不是要歸還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7:08:00
就看不慣你這種可能有讀過一點科學學科就在胡亂解讀的人
作者: guenhwyvar (Guenhwyvar)   2020-12-05 07:09:00
外送員有時候也會附上袋子啊,難道都準備告我侵占?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7:10:00
比文組單純不懂還糟糕, 一味地自以為是人家書記官在法院只要有人告到檢察官他們就得多出業務人家歡喜做甘願受你UzI大管得著嗎? XD
作者: jack1221 (奔跑的傑克)   2020-12-05 07:14:00
看不懂這篇原po在說三小...
作者: mishiva (yoman)   2020-12-05 07:15:00
說當法匠不錯的, 看來還真是思考跟老百性普羅認知不一樣,法理情三字, 大概跟你說半天你也不會懂, 你只會拿自己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7:16:00
既然侵占罪不會成立, 那外送員火速報警是幹麻的? 利用
作者: mishiva (yoman)   2020-12-05 07:16:00
的邏輯套到別人身上
作者: TakeokaMiho (左手是影子)   2020-12-05 07:16:00
我覺得你不行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7:17:00
警察跟檢察官幫他找失物的嗎? 還在那邊你認為不該拿杯架
作者: Transfat (Transfat)   2020-12-05 07:19:00
喔海綿杯架和bmw 鑰匙可以比?你就直接承認你認知有很大
作者: carlos0857 (小楊)   2020-12-05 07:19:00
以為免費的就拿到爽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7:19:00
我不是隨便就舉了兩種情形證明該客戶不得不拿杯架的?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0-12-05 07:20:00
有的人長的討喜就常常被送額外的東西啊,買麵被老闆娘加顆蛋。買魚送菜。 誰知道不是老闆看買多杯就送杯架
作者: mishiva (yoman)   2020-12-05 07:21:00
你看你腦補這是拿了不該拿的東西, 這就是你個人認知, 套
作者: babywipes (嬰兒潔膚濕巾)   2020-12-05 07:22:00
嘻嘻,突破盲點
作者: mishiva (yoman)   2020-12-05 07:22:00
用到別人身上認為其他人也能判斷拿了不該拿的東西, 但是跟你討論你也你聽不懂, 因為這是你的死邏輯, 你要不要想想為什麼你拿了一堆噓, 還是你就是想來討噓的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0-12-05 07:24:00
法官大概會這樣結案,『此物為原告主動提供給被告,實難認定被告有侵占意圖。』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7:24:00
你解讀了什麼, 還不是胡亂解讀說量子力學的觀測無法突破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0-12-05 07:26:00
ㄨL外送員還是可以請求物品返還,但損害賠償應該是要不到。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7:26:00
確定性的問題, 拜託 uncertainty principle 有告訴你所有的物理量全部都是不能確定的嗎?你家門口有一輛腳踏車沒鎖, 你本來就大可以把他騎去警察局請警察處理啊? 要不然你放任腳踏車擋住你家門口不能出入的嗎?
作者: mishiva (yoman)   2020-12-05 07:34:00
你不在乎是推是噓, 那我告訴你你的噓比較多代表你的想法根本不被大家接受, 連這點你也無法理解,你根本不是來討論的, 就是來討噓的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7:36:00
壞了就用牽的去派出所啊?你都不能動它, 那敢情好喔, 下
作者: GSWA (Lucky Boy)   2020-12-05 07:37:00
就原po想省錢且不夠同理心,再加上爽領錢保全無作為,而出現這件鳥事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7:38:00
次就有人用爛腳踏車封住你家門口XD我沒什麼大愛要去改善什麼醫療或者法律體系, 凡事除了僵硬的法條以外講的不就是一個合情合理, 外送員既然好心把
作者: mishiva (yoman)   2020-12-05 07:42:00
你來討論個頭, 認知都跟大家都不同只看到狡辯, 你的邏輯如果當了法官八成是恐龍法匠一個,當然你自己不會認為啦
作者: qwerty34679 (囍)   2020-12-05 07:43:00
只有你認為的是對的 其它都跟你沒關係 還要討論什麼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7:43:00
杯架借給客戶使用, 他就要有心理準備客戶可能會不知情而持有, 甚至是不知道該物是有價值而把它丟棄, 怎麼可以直
作者: eddiexu0923 (Truer)   2020-12-05 07:46:00
店家不會免費送?再盤再奴一點啊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7:47:00
接咬定客戶是意圖侵佔? 就算是認定侵佔好了, 這也不是什麼危及生命或者立刻有巨大財損的侵害, 就不能尋求一般
作者: missingkid (Idordor)   2020-12-05 07:51:00
照你這邏輯每次去小吃攤都要問筷子要不要錢 塑膠袋要不要錢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7:52:00
協商或者調解管道先試圖解決嗎?!火速就要報警立案? 當
作者: ypyebft (ypyebft)   2020-12-05 07:52:00
如果原原po是第一次訂 他哪會知道海綿是外送員的?你一直舉711麥當勞那些有慣例本來就會有 是覺得一定每個人都要知道?原原po把海綿認為是店家慣例送的不是也很正常
作者: kennings (ken)   2020-12-05 07:53:00
警察或者檢察官都沒重大事件可以忙的嗎?
作者: ypyebft (ypyebft)   2020-12-05 07:53:00
誰買個外送還想一大堆 點的東西都有確實送到就好了 今天是因為政府規定買飲料塑膠袋才會有塑膠袋、杯架這種問題如果換成吃的 店家用什麼包裝大家不都也是認為理所當然為啥買個飲料拿到海綿杯架就一定會想那麼多?
作者: PPSEED (號角)   2020-12-05 07:56:00
沒有欸,我買麥當勞的外送,也是杯架紙袋都有,那他問我要不要買袋子,是不是薯條可樂直接來就好了不用裝袋??
作者: colorclover   2020-12-05 07:58:00
大家要不要直接去買天仁茗茶四杯 看看會不會附杯架
作者: embeth0925 (瓜田裏的襪子)   2020-12-05 07:58:00
侵占的構成要件是有意圖,加油好嗎?
作者: jhihansyu (桐島蕾)   2020-12-05 08:02:00
看了頭很痛
作者: pchion2002 (Q_Q)   2020-12-05 08:02:00
外送員先舉證啦 這件可能檢察官簽結
作者: mishiva (yoman)   2020-12-05 08:02:00
你想討論, 也就是說你也知道別人想法跟你不同對吧, 就問你, 你能不能接受其他人的思考邏輯, 認知是這個海綿墊不用歸還, 你就回答能或不能就好
作者: deray (Deray)   2020-12-05 08:16:00
就貪小便宜呀 被告剛好
作者: js0431 (嚎冷熊)   2020-12-05 08:16:00
就是你認知有問題阿 推文這麼多人跟你講你又不接受發文問幹嘛
作者: toehold (熊)   2020-12-05 08:22:00
作者: kerkyky (kyky)   2020-12-05 08:24:00
告不成
作者: jidda112 (討厭下雨天的愛人)   2020-12-05 08:24:00
奇文共賞
作者: joy7658x348 (joy7658x348)   2020-12-05 08:26:00
沒買塑膠袋,送海綿杯墊...嗯,完全不覺得奇怪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20-12-05 08:28:00
看到你提自由心證,就知道不用討論了
作者: twerik (Erik)   2020-12-05 08:28:00
你就是外送員吧?
作者: box0999   2020-12-05 08:33:00
麥當勞也送杯架啊,對我來說那海綿跟垃圾一樣你自己想的太有價值了
作者: nrxadsl (異鄉人)   2020-12-05 08:34:00
洋洋得意
作者: jelex (jelex)   2020-12-05 08:41:00
胸腔塌陷
作者: faint308 (蛋白白白蛋白白)   2020-12-05 08:43:00
是,你有問題
作者: jackysupper   2020-12-05 08:44:00
你是不是外送員本人或朋友
作者: Scorpion0302 (Scorpion)   2020-12-05 08:44:00
回你最後一句 對 是你的認知有問題
作者: TrowaKT (KT)   2020-12-05 08:46:00
通篇在做有罪推論,沒有證據本就不該質疑他人
作者: Workshy (Workshy)   2020-12-05 08:48:00
刑法小天才 好棒棒
作者: edwin11017 (EDWIN)   2020-12-05 08:53:00
你是不是有在做外送員啊 感覺你太過以外送員角度的本位主義在看這件事了 事實上 一般人看到海綿杯架 直覺以為是送的並不奇怪 因為一般在飲料店外帶大量飲料時店家本來就會送塑膠的杯架啊 只有外送員才會知道 這個海綿杯架是外送員要自己去買的吧 一般人那知道 我
作者: ksn (拓淵)   2020-12-05 08:53:00
立論以「常識」來說他「應該要」知道,需要先定義「常識」跟
作者: j60105ocg   2020-12-05 08:55:00
先證明原po知道飲料店不會送海綿杯墊好嗎,另外用海綿杯墊就不是用手拿?
作者: NTUHandsome (萬年考生唯我獨尊)   2020-12-05 08:57:00
以後去麥當勞點四倍飲料他給我杯架會不會被告侵佔對了 我沒買麥當勞的袋子歐
作者: coolericliu (酷酷宏)   2020-12-05 09:10:00
笑死硬坳
作者: iamcnc   2020-12-05 09:13:00
要說慣例是吧 這種東西拿了也沒用也是要丟掉 一般人應該是不會留著日後去做外送啦
作者: toastegg (toastegg)   2020-12-05 09:20:00
你外送仔?
作者: colorclover   2020-12-05 09:26:00
有看過外送員影片就會知道他們怎麼對待你的食物吧
作者: nonono119 (111119)   2020-12-05 09:28:00
按照誰的經驗法則? 這麼多人都有拿過店家好心的額外服務了,就代表就是會有啊 你在強辯啥
作者: Leony (小米)   2020-12-05 09:29:00
店家提供給你的,誰會知道是另外要收費的啊
作者: mcwagamama (朱古力)   2020-12-05 09:29:00
外送仔
作者: Leony (小米)   2020-12-05 09:30:00
去星巴克買三杯咖啡,也會有免費杯架好嗎!而且重點是客人根本沒有刻意不歸還,是外送員無法通知客戶
作者: Imagine15 (ImaGaIn843)   2020-12-05 09:36:00
刑法上沒有偷竊是竊盜啦><
作者: Transfat (Transfat)   2020-12-05 09:37:00
下次買鹽酥雞記得要還塑膠袋,老闆沒說要送你袋子
作者: kiwiguy (屌安)   2020-12-05 09:40:00
可憐
作者: Mimmature (Musicians Immature)   2020-12-05 09:45:00
我沒買過現在流行的咖啡 可是常常看到人拿著紙製杯架在馬路上走 有兩入跟四入的所以一般人認知店家附杯架本來就很正常尤其泡綿又不是高級材質 如果是金屬製才會特別注意再說uber eats也不是每個店家都要買塑膠袋才有袋子訂單流程也不會在最後提醒你要買袋子而是跟菜單放在一起要自己選購有一次訂餐 外送員告知我沒買袋子 這是他付錢的上樓後我就付了他小費 也才發現菜單裡有袋子需要選購這就是主動溝通的解決方式 如果外送員什麼都不說我根本不會知道袋子是他另外買的
作者: k840620k (小K)   2020-12-05 09:51:00
真的一點都不奇怪
作者: wrc0903 (綠卡)   2020-12-05 09:56:00
硬凹可悲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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