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真的情有可原,不可抗力之因素
結果:殺人罪14年
故意不吃藥、裝精神病、砍頭、虐殺、分屍、殺害直系血親、吸了毒、喝了酒再殺
擺明故意要殺
結果:可教化,無罪
明明後者吸毒和不吃藥等是違法的
法棺卻把這些致使其犯罪的有罪行為當成正當理由,判無罪
台灣法棺真的很棒
※ 引述《laukun (崛起)》之銘言:
: 1.媒體來源:TVBS News
: 2.記者署名:楊蕎綺
: 3.完整新聞標題:
: 女同事譏笑「沒擔當」 高雄男7秒猛刺8刀致死!
: 4.完整新聞內文:
: 編輯楊蕎綺報導
: 2020/11/30 08:27
: (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 判決逆轉!高雄一名郭姓男子多次遭同公司的張姓女子嘲笑「沒有擔當」,情況持續約3
: 、4個月,情緒累積到最高點的他持牛排猛刺張女,7秒內刺狂8刀,地院原依傷害致死罪
: 判處8年有期徒刑,24日高雄高分院改依殺人罪嫌判處14年有期徒刑。
: 殘,從重量刑,依殺人罪處有其徒刑14年、褫奪公權8年,全案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google.com/amp/s/news.tvbs.com.tw/amp/local/1424620
: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