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撿發票並拿去兌獎而被告成合不合理?

作者: medama ( )   2020-11-26 11:35:56
※ 引述《freebug (Freebug)》之銘言:
: 小弟我哥哥的朋友的媽媽之前好像因為犯了一個大家都覺得沒什麼的小事情而被法官判處
: 一萬五千元罰金
: 她好像只是因為很久以前在超商裡撿到一張發票,後來該發票中了200元去兌獎後,被自
: 稱是原發票持有人發現後會同警方追查找到了在發票上留下個人資料的人並向她提告侵佔
: 罪
: 後來他被法官依侵占罪判處罰金1萬5千元
: 不只那張發票的200元獎金拿不到之外還被額外罰1萬5千元罰金,還不知道會不會留下前
: 科呢
: 得不償失
: 這件事是否告訴大家,如果發現地上或其他地方有不是自己的發票是不是最好都不要去理
: 會?
: 或者雞婆一點把發票送去警局?
: 另外,大家膽子有大到像她一樣如果在地上看到發票會想全部都撿起來自己保存並對獎嗎
: ?
: 還有像這樣的行為被判侵占罪大家覺得合理嗎?
: 定罪機率高嗎?
: 由於會印出紙本發票的通常結帳時都是直接付現的
: 也沒有所謂消費明細或其他紀錄去證明這張發票所屬人為何
以前長條形的我會撿
現在電子型的我都不撿了
而且超商等連鎖店現在都有會員制度
APP一開馬上就有消費紀錄,日期時間地點一清二楚
要證明發票是誰的很容易
建議還是別亂撿比較好
作者: vowpool (不要丟我銅板)   2020-11-26 11:43:00
這樣不小心把發票印出來的話 就可以投到捐款箱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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