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389434 (GA389434)》之銘言:
: 我覺得這是有經過討論的
: 畢竟社會宅租給月薪3萬4萬的人
: 假設他已經35歲沒成長性
: 我猜租太便宜很多人會賴著不走
這價格租大安區精華地段 40坪實坪
付車位的房子查起來就一大票
而且通常不是很舊
實在沒有必要住去圓山
租房子租到快五萬 不如買個房子
以貸款2000萬來看 月繳67700 裡面真的成本只有 22000的利息
因為剩下的就只是當成強迫儲蓄
2000萬在景美文山都可以買新房了
剩下拿到手的2萬元現金差額 是會花掉還是去投資賺錢
兩萬元這個數量大概怎樣想賺錢
都很難贏過房價在成長
台北市需要的是都市重劃中繼宅
不是這種不三不四的社會住宅
學央北一樣 直接重劃一大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