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市議員為無號誌路口請命 交通局:非號誌

作者: KMTGG (國冥黨不倒,臺灣不會好)   2020-11-25 19:38:09
中時
市議員為無號誌路口請命 交通局:非號誌路口加強警示
15:53 2020/11/25
台中市議會25日總質詢,市議員黃守達指出,無號誌路口多車禍,經常是因為民眾對於路
權的觀念不熟悉,不知道誰應該讓誰,且會有直覺認為路比街大,街比巷大、巷比弄大,
或者以路寬作為判斷基準,但事實上這樣的觀念不盡正確,也因此發生車禍往往會有相當
多的爭議,但至今台中市仍有許多路口沒有設置相關標誌可供參考判定。
市府交通局長葉昭甫說,未來將研議在中市非號誌化路口增設相關停、讓標誌與標線並加
強警示,以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此外,將持續宣導路權觀念,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02條規定,遵循少線道車禮讓多線道車、轉彎車禮讓直行車等規定通行。
黃守達說,如在西區中美街直行,與右邊美村路一段102巷出來也欲直行的車輛相撞,在
不考慮車速等因素下,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
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
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也就是說,在支幹道不明確、車道數相同的狀況之下,從巷子口出來的車輛反而可能肇責
較小,違反一般民眾直覺。
黃守達表示,可以看出台中市交通局近年有在加強宣導用標誌識別支道的概念,這類型的
標誌包括讓路標誌、停車再開、讓路線、停標字、閃紅燈號誌,有設置這些標誌的路口皆
表示為支道,需讓路給幹道。但卻忽略了有許多路口其實完全沒有這類型的標誌可以做參
考,如西區中美街、華美街等街道巷口就是明顯的例子,反倒失了原先宣導的美意。
黃守達指出,2016年新北市已經在全面檢討無號誌路口問題,並設下三年內全部完成設置
標誌的目標,明確支、幹道區別。台中市交通局也應該趕快動起來,全面盤點無號誌路口
,設置或劃設停讓的標誌標線,並且加強宣導路權觀念,讓市民可以行的安全。
交通局提醒,除了遵循規則與原則,行經路口時皆應慢、看、停,以彼此禮讓的正確停讓
觀念,維持行車安全,才是建立交通安全觀念的最佳法則。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1125004107-260405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9-11-25 19:38:00
我違規,你禮讓
作者: gx9900824 (ZETA)   2020-11-25 19:39:00
警示沒屁用啦 一堆人都馬喇叭按著衝過去
作者: syldsk (Iluvia)   2020-11-25 19:40:00
路權觀念不熟悉請吊銷駕照謝謝
作者: tchialen (艾媽 挖愛哩)   2020-11-25 19:40:00
在南部不讓車 對方會拿雞絲問候你母親
作者: ArSaBuLu (阿薩不魯)   2020-11-25 19:40:00
猴敢來弄啊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20-11-25 19:45:00
台灣人都按喇叭催油門在過路口的反正停車再開警察也不抓
作者: ferlee (喔耶)   2020-11-25 19:48:00
管他誰路權大,到路口減速看清楚再過
作者: allenchen100   2020-11-25 19:49:00
台灣鯛ㄧ堆,素質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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