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桶屍案證明"惡性難改"四個字!

作者: sushi11 (歹怨郎摳噢)   2020-11-24 11:26:09
※ 引述《words2012 (づ′・ω・)》之銘言:
: 對!本性難移!
: 桶屍案主嫌本來是強盜,2008年 要坐牢10年6月
: 因為表現良好 2015年假釋
: 但出獄不久,2017年開始酒駕與殺人
: 但桶屍案主嫌獄中認真讀書 考空大第一名 也是事實
: 法官特別寬容 就算酒駕 依然保留他的假釋
: 所以這個壞男人是不是證明 惡人本性是很難變好的
: 他的本性一樣很殘暴 出獄後一樣會殺人
: 很可怕!
: 對不對!!!
: 所以法官真的要注意
: 一個人如果假釋提早出獄 再酒駕之類
: 一定要撤銷假釋,不要過度相信「改過向善」浪子回頭這類事情
: 對不對!!!
: 這種出獄再殺人的 我是認為要直接死刑
: 如果沒有死刑 那台灣刑法真的太輕了
: 等於一直放人出來再犯而已
: 這類人根本關不怕的 不會變好 對不對!
我覺得法律判決應該要用信譽背書,
今天你法官這樣判決,
就表示你願意用自己的信譽擔保,
再犯理應當要關法官,
害死無關生命,
草菅人命,不是瀆職是幹嘛。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19-11-24 11:26:00
喔 司法院解散就好了是不會?
作者: eric2099 (eric2099)   2020-11-24 11:28:00
法律人的優越感你各位懂??
作者: wawaking1 (貓咪屁股)   2020-11-24 11:29:00
法律要不要修成所有犯罪都唯一死刑
作者: bruce511239 (客官的中壢李姓選民)   2020-11-24 11:29:00
應該要有記點制 達三點就不適任
作者: yuetsu (Super White)   2020-11-24 11:39:00
法律人自命清高 結果被質疑還是只會滑坡 讚喔 包青天好看
作者: au6vmp5846 (-.-)   2020-11-24 11:46:00
到底關法官說啥 他犯了什麼罪你倒是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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