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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記者卜敏正
3.完整新聞標題:
男騎車遇小鮮肉竟「掏鳥套弄」依公然猥褻判拘役40日
4.完整新聞內文:
嘉義市林姓男子日前晚間騎機車,見20歲男機車騎士小強(化名)停等紅燈,竟然掏出生殖
器,在小強面前套弄、自慰後騎車離開,小強被林的行為嚇一跳、驚覺不對,立即騎車追趕
將林攔下、報警處理,全案經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法院依公然猥褻罪判
林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34歲林姓男子今年9月29日晚上11時許,騎乘機車行經嘉義市西區民族路、忠義街交岔路口
,見年約20歲的小強騎機車停等紅燈,林先轉頭詢問小強年齡,小強轉頭原以為「有人問路
」,沒想到林男突然從褲子中掏出生殖器,並以手握住在小強面前套弄、自慰,套弄數秒後
才騎車離開。
小強被林男掏鳥動作嚇一跳,回神後驚覺不對,立即騎車追趕,在民族路、國華街交叉路口
將林男攔下並報警到場處理,小強並向檢警表示,被林在馬路上掏鳥套弄動作驚嚇,產生厭
惡感,林男也坦承犯行,但不願表述原因。
判決書指出,林男公然裸露生殖器並套弄自慰行為,敗壞社會善良風俗,考量其犯罪手法僅
在告訴人面前裸露生殖器,並套弄自慰,並無進一步對人身做具體侵害猥褻、性騷擾行為,
依公然猥褻罪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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