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撤銷假釋」釋憲後最高法院放人 檢察總

作者: qazsedcft ( 蛋包飯 )   2020-11-15 00:46:57
1.媒體來源:UDN
2.記者署名: 聯合報 / 記者賴佩璇、林孟潔、王聖藜、張宏業/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撤銷假釋」釋憲後最高法院放人 檢察總長:不排除非常上訴
4.完整新聞內文:
大法官上周對假釋中犯罪宣告有期徒刑一律撤銷假釋宣告部分違憲,各法院如何處理相關案
件,大法庭近日原要做出統一見解,但最高法院刑一庭卻搶在大法庭裁定前,直接讓毒販簡
和平出監,引發疑慮;檢察總長江惠民已責成檢察官研議適法性及後續作為,不排除提非常
上訴。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表示,該不該撤銷假釋或如何執行是屬檢察官職權,法院須先讓案件
回檢方審酌,是否要釋放或服殘刑,而非法官直接裁定「撤銷假釋處分」或「撤銷檢方執行
指揮書」,否則恐有越權之嫌。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蕭宏宜認為,假釋與否,關係受刑人得否停止徒刑之執行,涉及人身自
由限制,大法官釋字第七九六號認為有違反比例原則,值得認同。有疑義者在於,各級法院
能否直接裁定撤銷已被認為違憲的「錯誤撤銷假釋」?
蕭宏宜指出,儘管假釋的執行歸法務部,且實務上多認為法院只能就執行指揮書的部分撤銷
,但從釋字第六八一、六九一號解釋,可看出假釋相關救濟,允許回到刑事法院審理的脈絡
。釋字第七九六號解釋既然宣告法務部依原刑法規定一律撤銷假釋違憲,若不允許法院直接
撤銷,難免在法務部裁量後,又遇到受刑人尋求司法救濟的無限迴圈,就即時有效的權利保
護而言,最高法院部分法官勇於承擔,令人激賞。
最高法院繼前天、昨天裁定撤銷七件「撤銷假釋」處分後,昨天再裁定九件撤銷假釋聲明異
議抗告案;不同的是,這九件均是撤銷檢方執行指揮書,前兩天的七件則除指揮書外,也撤
銷法務部撤銷假釋的處分。
法務部昨天主動審酌十八名受刑人,發現五人符合立即釋放規定,從各監獄辦理出監,恢復
為假釋狀態,另十三人有其他案在身,假釋審議委員發現不符立即放人規定,仍須服刑至刑
滿為止。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014027
6.備註:

希望推文的鄉民起碼看過內文
作者: sealdoom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   2020-11-15 00:54:00
整天文字遊戲
作者: kenro   2020-11-15 00:57:00
大法官真的是亂源
作者: llzzyy01 (我是清流)   2020-11-15 01:22:00
有法律系的可以翻譯一下嗎
作者: RealID2018 (ID2018)   2020-11-15 01:39:00
看不懂是自己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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