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2年至少犯11起性騷案 北捷「不四鬼」噴

作者: words2012   2020-11-09 00:16:19
台灣法律太扯了!
12年至少犯11起性騷案 是啥!!??!?!
敢犯三次 應該就要直接坐牢了
他沒坐過牢是不是!?
這什麼法律!
台灣法律真的很爛!
應該好好跟美國先進國家看齊 對不對!
讓這種淫蕩的男人一犯再犯
可惡!什麼狗屁法律!
※ 引述《SonyXperiaZ3 (38960已經沒用了)》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Chu7-iu5 si5-po3 Liberty Times
: 2.記者署名:
: 王冠仁
: 3.完整新聞標題:
: 12年至少犯11起性騷案 北捷「不四鬼」噴精翁下體磨蹭OL被逮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11/08/php65CIkj.jpg
: 簡姓老翁經常在捷運車廂內對落單女子性騷。示意圖。(資料照)
: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71歲簡姓老翁年紀高卻是噴精性騷慣犯,他12年來陸續在台北
: 捷運犯下至少11起性騷案,堪稱北捷「不四鬼」(形容一個人好色、不三不四)。儘管簡
: 多次被逮,甚至被檢方求處2年徒刑,但他仍不知悔改、繼續犯案;簡日前又於搭捷運時
: ,故意靠近一名坐在車廂內的OL,以下體磨蹭對方,對方發現異常抬頭查看,簡這才迅速
: 閃開,但OL事後懷疑遇上變態報警,警方再次循線逮到簡。
: 警方調查,家住新北中和的簡姓老翁,平時閒來無事喜歡搭捷運出門溜搭,並趁機在捷運
: 車廂內尋找落單的女性下手性騷。他慣用的手法大多是趁被害人坐在座位上、低頭划手機
: 不注意周邊情況時,悄悄靠近再以下體磨蹭對方,甚至會噴精在對方外套或是手臂上。
: 上月中旬某天早上,簡又搭捷運外出,當列車行經台北捷運東門站時,簡鎖定車廂內一名
: 20多歲的落單OL;簡又以相同手法靠近對方並以下體磨蹭,但OL察覺有「異物」,抬頭查
: 看四周,簡擔心被發現,隨即閃開並下車。
: 不過,OL發現當時已非上班尖峰時間,車廂內人不多,對方卻趁機靠近她,她越想越怪,
: 下車後不久就跑去大安區的派出所報案。
: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悠遊卡資料追查,發現又是簡涉案,循線將他約談到案。這次簡聲
: 稱,當時他並沒有要性騷對方,只是在車廂內不小心碰到;但被害人指證歷歷,再加上監
: 視器畫面清楚拍下簡的行為,警方仍將他依性騷擾罪嫌送辦。
: 檢方指出,簡自2008年犯下第一起性騷擾案件至今,12年來仍陸續在捷運系統內對女乘客
: 性騷、噴精,行徑十分惡劣。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45764
: 6.備註:
: 異性戀台男持續犯罪亂噴洨 真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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