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鍾明軒還在堅持153條

作者: huabandd (我是阿肥巴你頭)   2020-11-08 01:43:04
他堅持也沒有意義,不過那不是重點
重點是,他那根本不是道歉影片好嗎
只跟公司道歉,然後詛咒他人離開世界完全不提
這哪門子道歉影片?根本只是看風向不對趕緊滅火
希望可以拉回一點正面形象罷了
說明欄還說以前的敢說敢做風格怎樣怎樣
有本事這麼跩,有本事就乾脆不要道歉啊
假道歉真帶風向才是真的,真的有夠無言
※ 引述《brian900530 (LmWAng9)》之銘言:
: 上次影片說出依照民法153條所以他跟木棉花的契約成立
: 但事實上那個傳Email的根本只是木棉花“公司”的接洽人,也就是說只有“談”契約的權力,除非公司有授權這位接洽人“代表公司”,否則有權做出跟鍾簽約意思表示的只有公司的“董事”或“經理人”,所以這位跟鍾接
: 昨天就已經被洗臉洗到爆了,今天發道歉影片還在堅持同樣的法律見解
: 有沒有為何那麼堅持的八卦,嘻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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