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吳書緯
3.完整新聞標題:
桃竹苗農地停灌 陳椒華︰應開徵工業用水大戶耗水費
4.完整新聞內文:
台灣今年面臨1964年以來首次無颱風的乾旱年,水情嚴峻程度前所未見,政府日前宣布桃
竹苗農地停灌;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呼籲,政府動用稅金補貼停灌費用,其中4到5成費
用應依法開徵耗水費,由工業用水大戶負擔,維護用水的公平正義,並檢討用水費率;經
濟部水利署表示,有決心來執行耗水費,重點是開徵時機,但目前無法給準確期程。
陳椒華今偕同多位環保團體負責人在立法院舉行「提高工業用水大戶負擔」記者會,並邀
請經濟部水利署、經濟部工業局官員列席;陳椒華指出,政府這次貿然休耕,並跟民眾說
不得已,要穩定提供民生用水。
然而,陳椒華指出,根據「水利法」第18條,國內用水標準的順序為家庭及公共給水優先
,農業用水次之,工業用水更次之,然而政府這次卻把工業用水的順序排到農業用水前面
,並用約22億元人民納稅錢做停灌補貼費用,其中就應該有4到5成費用,透過徵收耗水費
由工業去負擔,才能維護用水的公平正義。
經濟部水利署主任秘書黃宏莆表示,今年水情嚴峻,政府決定停灌二期稻作,是依據「水
利法」第19條規定,民生用水供給不足時,可以調整優先給水順序,並依照調用水權的部
分,依法給予補償。
針對開徵「耗水費」,黃宏莆說,水利署當時既然推動修法,就有決心依法來執行,然而
尚有技術性的問題還在討論,且重要的是開徵時機,雖去年跟今年初都受到疫情影響,但
水利署沒有停下腳步,也與產業界開了40、50場的座談會,針對徵收部分也有共識,但產
業界也有些意見也要接受,因此「沒辦法給準確期程」,且牽涉到水價供需等因素,需再
做整體討論。
此外,陳椒華表示,距離我國上次1994年7月調整水價,至今整整凍漲26年,現行的用水
費率,不分行業別,不分工業或是民生用水,均採用同一費率,以4個分段方式收費,各
分段級距並不明顯,相較新加坡非家庭用水每度36.5元,顯示台灣的工商業大戶水費明顯
偏低,應儘速檢討用水費率。
陳椒華表示,2016年修訂的「水利法」增訂中央主管機關得向用水超過一定水量用水人徵
收耗水費之規定,針對月用水量大於1000度的用戶,附徵10%至30%的水費,但經濟部至今
遲未依法開徵,「有行政怠忽之嫌」;台灣今年9月景氣已從黃藍燈轉為綠燈,在不影響
景氣、產業穩定發展的前提,經濟部應採用積極有效的政策工具,訂出開徵耗水費的期程
。
經濟部工業局永續發展組科長潘建成指出,工業局正面看待開徵耗水費,因為可以提升產
業節水誘因,建議開徵時應給予力節水、水回收利用業者或是致力再做清潔生產的業者,
給予減徵機制,鼓勵業者做水回收利用。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341553
6.備註:
缺水先給工業用,犧牲快熟成的農作,然後用大家的稅金補工業用電大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