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蘇內閣向在野黨宣戰 政院幕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20-11-04 01:52:04
※ 引述《rainnawind (七大不可思議正太控-雨颯)》之銘言:
: ※ 引述《justin777 (JUSTIN)》之銘言:
: : 【獨家】蘇內閣向在野黨宣戰 政院幕僚被抓包製作「網軍圖卡」
: : 陳彥宇 2020年11月03日 23:00:00
: : 行政院被質疑未依法召開定期會議,掀起網路社群輿論戰;3日上午多個知名臉書粉絲專
: : 頁、民進黨立委粉專,先後貼出寫有「你已成為假新聞受害者」和「包場一天960萬 好歌
: : 大家唱」斗大標題之圖卡,蔚為廣傳。《上報》意外直擊圖卡製作過程,竟是出自隸屬行
: : 政院發言人室的幕僚之手。
: : 行政院長蘇貞昌3日赴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被並備質詢,但遭遇國民黨團第6度占領發言台
: : ,杯葛院會進行,蘇仍無法順利上台。《上報》記者為此前往議場採訪,未料在會場二樓
: : 媒體採訪席,意外捕捉到政院小編製作「你已成為假新聞受害者」、「包場一天960萬 好
: : 歌大家唱」圖卡的畫面。
: : 直擊! 政院發言人室幕僚在國會殿堂製圖
: 我很佩服這篇報導有三件事:
: 1.上報記者竟然敢寫這個
: 記者採訪常常會遇到一些需要視而不見的事情,這在業界是常態
: 2.主編還敢讓他上稿
: 都不怕行政院直接黑名下去,再也不發採通欸
: 3.這種稿子竟然還敢屬名
: 看完全文我第一個直覺是往回拉,記者欄竟然真的有名字
: 第一直覺反應是
: 「寫這會被追殺吧」
: 是業界封殺性質的還是人身安全性質的,只是程度問題
: 但膽敢掀開這一條龍的面紗
: 背後的利益結構
: 一次會得罪多少人啊
: 敬!勇敢的記者
你的觀察點跟我的不同,
我想到是記者側錄他人的螢幕畫面,
有沒有涉及侵犯他人隱私的部分,
又翻拍這個畫面,有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
然後有經過對方允許他刊登嗎?
有沒有法律系的,幫忙回答一下?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20-11-04 01:53:00
笑了
作者: solsol (亂風)   2020-11-04 01:54:00
不是公家機關的公務嗎? 也沒機密啊
作者: duo0518 (Kira)   2020-11-04 01:54:00
歡迎行政院幕僚提告囉具公益性質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0-11-04 01:54:00
如果是隱私應該是犯法的啦,但這個攻擊別人怎麼看都不像
作者: EEzionT   2020-11-04 01:54:00
在媒體室拍的吧?
作者: EEzionT   2020-11-04 01:55:00
媒體室不能拍的話只剩大門口可以拍了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20-11-04 01:55:00
是記者拍到又符合公眾利益,沒事兒
作者: Borges (波波波波)   2020-11-04 01:55:00
小編的真實工作內容當然屬於隱私 國家機密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20-11-04 01:55:00
他還蠻敢的 記者應該有默契不拿自己人做新聞吧
作者: Borges (波波波波)   2020-11-04 01:56:00
建議加密30年,然後告記者洩密
作者: tingstart   2020-11-04 01:56:00
看來沒別的點能幫忙護航了
作者: EEzionT   2020-11-04 01:56:00
以後網軍要被鎖在院內辦公室不能趴趴走了
作者: duo0518 (Kira)   2020-11-04 01:57:00
應該是記者被施壓 然後被取消採訪證
作者: TBOC (花嚴)   2020-11-04 01:58:00
那上次某民代在議場看愛奇藝也算隱私囉,這其實算公眾利益你帶行政院識別證,卻上班時間在國會殿堂做攻擊政敵的圖文。
作者: stlinman   2020-11-04 02:01:00
公開場合拍到 "政令宣導" 也算隱私?!
作者: ToHsiang (誤上賊船)   2020-11-04 02:01:00
此地無銀三百兩 支持提告
作者: reallurker (一個好人)   2020-11-04 02:03:00
沒有臉沒有可供辨認的畫面沒有隱私問題
作者: greenanne (anne)   2020-11-04 02:07:00
原來大內宣也算隱私
作者: yuinghoooo (KiXeon)   2020-11-04 02:07:00
如果他個人的可能會,但是這宣傳品應該有討論空間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20-11-04 02:16:00
會不會請一個人比方黑糖出來坦然後說 是被粉專後製的 行政院對這種行為予以譴責希望粉專能夠自我約束 同時今後不再赴議場製作公務圖然後黑糖哥哥說 我對不起黨 我願意跟民進黨道歉然後沒多久 .....真香 加入民進黨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20-11-04 02:19:00
作者: chris0694 (理想)   2020-11-04 02:19:00
明天就喊告 說進入司法程序 不另對外說明
作者: romber (tako)   2020-11-04 04:23:00
政府製圖給側翼宣傳,沒有標示單位就先違法了啦,行政院帶頭違法帶風向打政敵,有沒有看過?台灣奇景啊
作者: omolando ( )   2020-11-04 04:39:00
這些網軍垃圾哪敢告阿 想把事情越鬧越大嗎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20-11-04 05:42:00
隱私除主觀不欲人知 必須合理期待 客觀上亦屬之 這種在多人出入的空間做圖應不屬於隱私 而且圖不就是希望大家都看到嗎 只是今天這圖做出去 會被質疑黨國不分而已
作者: johnmayer111 (john)   2020-11-04 06:00:00
支持提告XD 讓法院認證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0-11-04 06:26:00
有道理
作者: duduchiau (夜貓子)   2020-11-04 06:48:00
之前民眾黨被爆料組黨 那個公務員好像也沒事
作者: hyperyoujo   2020-11-04 07:44:00
這件事從人事時地物,每一樣都不構成侵犯隱私政院官員 與媒體開會 上班時間內 媒體室裡 帶風向用圖文,從任何方向看都只能解讀這件事牽涉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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