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輪姦女同學還以裸照逼「再來一次」 竟稱:不知這樣犯法
蘋果日報
2015年台中一名女高中生「小蓮」和陳姓、吳姓男同學一起蹺課、玩電腦遊戲,竟遭2男
輪流性侵,一年後,陳男竟宣稱握有小蓮裸照,勒索500元或「再來一次」,小蓮忍無可
忍怒提告,吳男才認錯:「我不知道這樣算犯法,非常抱歉。」台中高分院今依共同強制
性交罪判陳男7年10月徒刑,吳男則被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判決指出,小蓮(當時18歲)和陳男(當時18歲)、吳男(當時17歲)3人是高中同班同學,201
5年11月24日中午一起蹺課,3人分騎兩輛機車到陳男位在大雅區住所玩電腦遊戲。
期間,陳男、吳男不顧小蓮抵抗,先輪流性侵小蓮得逞,隨後陳男再單獨性侵小蓮1次。
事後,吳男藉口約小蓮外出,又性侵她1次。
隔年陳男得知有人散佈小蓮裸照,竟發簡訊給小蓮,宣稱他知道誰有裸照,「不然這樣,
500元,就跟妳說,最近缺錢,看妳自己了」、「那至少要有點好處吧,不要求那種事」
等。
小蓮認為被恐嚇,先前遭輪姦噩夢頓時湧上心頭,因此告訴學校老師及教官,經學校教官
介入調查,將2男送辦。
陳男到案後全盤否認,辯稱2015年11月案發當天他沒有向學校請假,所以「有不在場證明
」,也未曾與小蓮發生過性關係。
至於恐嚇取財一事,陳男辯稱,相關簡訊留言「都是開玩笑的,想假裝跟她玩一下,因為
快畢業了,快見不到面了,沒想到被她誤解了。」
不過吳男坦承犯行,供稱他確實與陳男共同性侵小蓮,但「我不知道這樣算犯法,非常抱
歉。」最後與小蓮達成和解。由於吳男未成年,已被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小蓮在法庭上娓娓道出心情:「兩次遭性侵的心情,都是一樣的,因為大家都是同學,自
己也要面子,而且說出來,最後受傷的還是自己,真的不知道要如何去跟任何人講出口…
。」
台中地院認為,小蓮事隔一年後才說出來,是一種消極逃避的自我保護,也是實務上多數
女性在遭性侵後會有的反應,因此依共同強制性交罪判陳男7年10月徒刑,至於恐嚇取財
部分,法官認為僅簡訊傳的字句,無法證明陳男有恐嚇取財意圖,判無罪。
陳男上訴後,台中高分院認為陳男自始至終無悔意,今駁回上訴,仍判他7年10月徒刑。(
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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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好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