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性侵犯強制治療釋憲案 憲法法庭今言詞辯

作者: qazsedcft ( 蛋包飯 )   2020-11-03 12:56:46
1.媒體來源:
rti
2.記者署名:
歐陽夢萍
3.完整新聞標題:
性侵犯強制治療釋憲案 憲法法庭今言詞辯論
4.完整新聞內文:
憲法法庭今天(3日)針對性侵犯強制治療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釋憲聲請人認為,現行刑法
對於再犯危險的認定、強制治療未訂最長期限,違反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及比例原則。法務
部次長蔡碧仲則表示,強制治療是保安處分的一種,是國家的責任,以避免不特定多數人受
到傷害。
針對刑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相關條文的「有再犯之危險」、「再犯危險顯著降低」及未規
定強制治療最長期間是否違反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之保障及第23條比例原則,司法院大法官
在3日上午舉行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
在言詞辯論庭中,聲請人主張刑法91條之1所謂「再犯危險顯著降低」是相對概念,違反法
律明確性原則。鑑定人李佳玟教授也認為現行法沒有明確規定,剝奪了受處分人受憲法第8
條保障的人身自由。李佳玟:『(原音)考量到這個制度涉及人身自由的剝奪,法條用語應該
要具體明確。現行法沒有明確規定,給予行政機關過大裁量權,讓司法機關也沒有明確審查
標準,從這個角度來看,刑法91條之1讓人身自由的剝奪不是建立在用語明確的法規範之上
,因此剝奪受處分人受憲法第8條所保障的人身自由。』
另外,聲請人代理人律師薛煒育指出,強制治療處所在培德監獄附設的醫院,作息、限制幾
乎與監獄相同,與刑罰實質難以區分,不過是換個名詞的標籤詐欺,待在披著醫院外皮的監
獄。
相關機關法務部由次長蔡碧仲代表出席,強調相關條文沒有違憲,他指出,強制治療是保安
處分的一種,是國家的責任,不應將這些人放出來傷害不特定多數人。蔡碧仲:『(原音)我
們的國家正在面臨一場風暴,就是一個性侵害造成的,我們都知道性侵害在化學去勢或其他
藥物服用之前,這種侵害的危險,我們不能坐在這邊討論這個抽象或者是具體的危險,他就
是一個危險。』
蔡碧仲並指出,強制治療只針對有再犯高風險者,他並提出數據,指出獄近1萬人中,被裁
定強制治療的只有158人,絕沒有浮濫的情況;而在監獄附設醫院進行強制治療,是地方政
府造成,因為沒有人願意醫院蓋在自己家旁邊。
他最後強調,不能因為執行上的問題、或是立法懈怠、相關配套沒有完成,就認定現行規定
違憲,全世界所有立法例也沒有一個說這樣的規定違憲。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83729
6.備註:
作者: kobe30418 (謝小笨)   2020-11-03 12:57:00
火葬場治療比較快
作者: LaHu (光與影的交錯)   2020-11-03 12:59:00
再犯率這麼高 你跟我談強制醫療要設期限 去問問醫生看看啊
作者: ymib (網路小白)   2020-11-03 13:02:00
大法官比普通法官爛10倍,根本與社會脫節
作者: chunfo (龘龘龘)   2020-11-03 13:02:00
子彈一定能夠教化 相信我沒有人比我更懂教化
作者: LaHu (光與影的交錯)   2020-11-03 13:03:00
樓上誤會了 你要噹的應該是釋憲聲請人 跟大法官沒關係
作者: ymib (網路小白)   2020-11-03 13:06:00
哪裡噹錯人?不能同婚跟通姦是誰說違憲的
作者: LaHu (光與影的交錯)   2020-11-03 13:07:00
聲請釋憲的是地方法官 他們反對重度性侵犯無限期強制醫療法律就是一種社會契約 與時俱進很合理 不然要繼續浸豬籠嗎?
作者: applez (applez)   2020-11-03 13:12:00
再犯率高 又醫不好 送到法官和辯護律師家去教化好嗎
作者: kerodo (kerodo)   2020-11-03 13:12:00
幹,左膠又在亂了。。又在替加害者講話了
作者: oceanfishwu (fish)   2020-11-03 13:31:00
一定要期限的話,那就一萬年好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