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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曾增勳
3.完整新聞標題:
風韻徐娘賣靈骨塔嘿咻3次 疑買賣未成告男性侵
4.完整新聞內文:
苗栗縣29歲男子在桃園市中壢租屋工作,認識從事靈骨塔買賣的46歲女子,陳男去年2、3
月期間,佯稱替該女子介紹客人或出售靈骨塔名義,分別在中壢賓館、汽車旅館及女子住
家,陳男3次強制性侵女子得逞,陳男供承親吻、否認性侵,桃園地檢署以女子供詞不一
,陳男妨害自主罪嫌偵結不起訴處分。
該女子指稱,她從事靈骨搭買賣生意,工作場合認識陳男,今年2 月13日下午,陳男佯稱
協助出售靈骨塔為由,約她在中壢區中北路1家商務賓館房間見面,不理她反抗,對她性
侵1次,3月初某晚,陳男又佯稱看靈骨塔產權,相約她的住處,在她不願意下,又性侵1
次得逞,隨後3月19日下午,再佯稱介紹客戶買靈骨塔,約她到中壢區中美路1家汽車旅館
,仍不理會她反對,再性侵1次得逞。
陳男供稱,他與該女子因為買賣靈骨塔認識,該女子雖是46歲,但他與女子認識一段時間
,對該女子有好感,該女也表示對他有好感,2人3次相約見面,只有親吻、沒有發生性關
係,且該女未反對。他否認性侵
桃檢表示,該女子今年8、9月複訊,改稱3次過程只遭性侵1次、隨後又改稱因她反抗未遭
性侵得逞,供詞前後不一,若該女急於出售靈骨塔,大可約在超商、咖啡廳或公園公開場
所見面,何必單獨相約賓館、住家,陳男是否性侵犯行,實有疑義,且無積極證據足認陳
男犯行,偵結陳男妨害性自主罪嫌不起訴處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98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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