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側撞機車致騎士枉死 屏東地院判6月徒刑
聯合報 / 記者陳弘逸/屏東即時報導
屏東一名溫姓男子(67歲)年初開著小貨車沿屏東市忠孝路往「海豐果菜市場」行駛,卻
因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側撞一名20歲潘姓機車騎士,導致他顏面骨骨折併顱內出血、胸
部挫傷、左股骨骨折等傷害送醫後宣告不治,警方到場後,溫男主動向警方自首,屏東地
方法院將他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3年,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指出,溫男今年3月31日凌晨2時許,開著小貨車沿屏東市忠孝路往「海豐果菜市
場」行駛,卻因變換車道未先打方向燈,不慎側撞騎著機車的潘男,導致對方顏面骨骨折
併顱內出血、胸部挫傷、左股骨骨折等傷害送醫後宣告不治。
事發當時,溫男停留在現場,且在警方到場處理時,主動自首並坦認肇事,且願意接受裁
判,警詢後,經屏東地檢署依過失致死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由於溫男因行車疏忽導致潘男因道路交通事故傷重死亡,但溫事後皆坦承
犯行,且與潘男家屬調解成立,因此,屏東地院衡量,溫男職業、教育程度、家庭經濟狀
況,將他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3年,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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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如果當初水產行貨車就這樣把重機撞死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