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國船頻越界盜採海砂 政院擬修法加重處

作者: ishowhand (貝哥)   2020-10-28 19:31:33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余祥
3.完整新聞標題:
中國船頻越界盜採海砂 政院擬修法加重處罰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國抽砂船近期常侵入台灣海域周邊盜採砂石,行政院會29日將討論修正「中華民國專屬經
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及「土石採取法」,對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行為者加重處罰。圖為海巡
署2000噸級新北艦27日驅離馬祖海域的中國籍抽砂船。(馬祖海巡隊提供)
(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28日電)中國抽砂船近期經常侵入台灣海域周邊盜採砂石,行政院會
明天將討論修正「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及「土石採取法」,對未經許可採
取土石行為者加重處罰,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
因應近期馬祖海域大量中國籍抽砂船越界作業,海巡署艦隊分署新北艦、馬祖海巡隊艇27日
協同中國執法船舶,分別在馬祖與福州間各自海域進行違法抽砂船取締行動。
針對近期中國籍抽砂船越界盜採砂石狀況,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今天表示,院會明天將討論
「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修正草案及「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
,針對在台灣海域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行為者加重處罰,提高為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
丁怡銘說,修法也增訂供犯罪用的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經判決沒收確定,得視需要拍賣或
變賣,或專案報准妥速處置沒收物的規定。
現行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
,故意損害天然資源或破壞自然生態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000
萬元以下罰金。
現行土石採取法第36條則規定,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罰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得限期要求辦理整復及清除設施,屆期仍未遵行者,按
日連續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至遵行為止,並沒入設施或機具。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010280304.aspx
6.備註:
兩岸一家親 都是DPP一直挑釁 你就讓他挖
挖夠了就不會想挖嘛
作者: IDF5566 (壯志凌雲)   2020-10-28 19:35:00
炸船啊,別只會口號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20-10-28 19:37:00
現場鑿沈回填不就好了,罰鍰設再高是收的到哦
作者: eva19452002 (^^)   2020-10-28 19:38:00
直接當雄三靶船不會?
作者: whiteflora6 (whiteflora6)   2020-10-28 19:41:00
霸氣處罰 嘻嘻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0-10-28 19:41:00
不是行政命令就可以了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20-10-28 19:43:00
這些船都是中國籍,台灣開罰船東不付錢是能怎樣抓一艘就沈一艘才有嚇阻效果
作者: denyy555 (den)   2020-10-28 19:44:00
連開槍警告都不敢,呿
作者: poz93 (jaien)   2020-10-28 19:46:00
說個笑話 台灣海巡
作者: s9234032 (WhiteWater)   2020-10-28 19:48:00
莒光島天天被繞欸 一大堆
作者: tontonplus (東東不拉屎)   2020-10-28 19:49:00
怎麼罰,罰海巡還比較拿得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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