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3個月後出現行車記錄影像 網友熱議汽車駕

作者: XXXXLINDA (1111)   2020-10-23 04:48:27
3個月後出現行車記錄影像 網友熱議汽車駕駛該不該賠
2020-10-21 16:39 聯合報 / 記者林昭彰/新北即時報導
車禍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橋頭7月20日發生一起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導致直行上橋汽車閃避不及
撞上,造成婦人全身多處骨折的車禍。事隔3個月後,近日有1段行車記錄器影像被貼上網
,引發網友熱議:假使行人違規是車禍主要肇因,汽車駕駛該不該賠償?
這起車禍發生在星期一的下午4時45分,當時天空間歇下著雨,時間正好是準備下班即將
進入交通尖峰時段,1名59歲陳姓婦人在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前方,也就是重新橋往新
莊方向的橋頭位置,突然小跑步違規橫越馬路。
結果因為右前側被其他車輛擋住視線,當時20歲謝姓男子駕駛轎車行駛在內側車道直行準
備上橋,根本沒看見有行人在不該出現的地方竄出來,煞車反應不及,直接把婦人撞得彈
飛起來再重重摔下,當場躺地不起。
陳婦隨後被救護車送往台北馬偕醫院救治,檢查出左半邊身體和手、腳都有多處骨折。
三重警分局交通分隊長姚志翰說明,陳婦明顯違規,當場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78條1項3
款,行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跨越安全島),罰款300元。由於車禍發生當時,現場
沒有監視器,一時也沒調到其他用路人的行車記錄器,警方採證、查訪附近民眾之後,將
資料送交行車事故鑑定會判定肇責。
經過3個月時間治療,陳婦已逐漸康復,目前雙方並未提告,賠償事宜由保險公司協調處
理中。
https://bit.ly/3dNFnCC
婦人在橋頭違規穿越馬路。記者林昭彰/翻攝
https://bit.ly/34joRXS
行車記錄器影像昨天被貼上網,引發網友熱議:假使行人違規是車禍主要肇因,汽車駕駛
該不該賠償?圖/翻攝臉書
https://bit.ly/3jk2bej
汽車急煞反應不及,直接把婦人撞得彈飛起來再重重摔下。圖/翻攝臉書
https://bit.ly/37yFMrA
車禍發生當時天空間歇下著雨。記者林昭彰/翻攝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952927
影片:https://bit.ly/34nOhUy
https://www.instagram.com/p/CGpfzdYHhU8/?igshid=1wimvpv8ydbju
看起來蠻像路人故意去撞車的啦
怕捏!看到車還停在內線車道不動= =真萌喔
作者: secret1414 (我願當你的R20)   2020-10-23 04:50:00
汽車超衰小
作者: yayaya9487 (yayaya)   2020-10-23 04:51:00
汽車大概就一秒反應時間而已吧
作者: amethystboy (紫晶男)   2020-10-23 04:53:00
早餐吃什麼
作者: saintmagic (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   2020-10-23 04:54:00
可憐的汽車
作者: bloodruru (心在哪 答案就在哪)   2020-10-23 05:03:00
就來自殺的阿 她走上中內車道的時候 車子已經要過去了然後看都不看的跑到內車道 不是來自殺的是什麼?
作者: pxndx (Poppyjungle)   2020-10-23 05:18:00
撞到下錯位置的時空旅人
作者: asiaking5566 (無想轉生)   2020-10-23 05:23:00
異世界轉生志願者
作者: liquidbox (樹枝擺擺)   2020-10-23 05:42:00
汽車開太快,結案
作者: myyalga (微風隨飄)   2020-10-23 05:42:00
主張信賴交通規則,主張已盡力避免,不賠!前提,車子沒超過這個路段的最高速限。本就不該賠償,賠了就是害了我們這些遵守交通規則的用路人,幫了馬路三寶!
作者: flavorBZ (愛BZ)   2020-10-23 06:05:00
自殺攻擊
作者: a27588679 (飛雲)   2020-10-23 06:05:00
這就是所謂的自殺攻擊吧
作者: lancer0960 (lan)   2020-10-23 06:13:00
別忘了有垃圾法官的應注意未注意
作者: russellluo (飛鳳山羅素)   2020-10-23 06:15:00
59歲婦人
作者: BlacKlonely (black)   2020-10-23 06:31:00
作者: joinptt (joinptt)   2020-10-23 06:40:00
看來還是得賠,上橋時開加速,而且的確沒注意路況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20-10-23 06:48:00
萬用詞: 應注意未注意啊!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0-10-23 07:07:00
有1%未注意就..
作者: weltschmerz (威爾特斯克˙悶死)   2020-10-23 07:29:00
當然要罰汽車阿 萬用應注意而未注意
作者: tabrisPTT   2020-10-23 07:32:00
三寶連過馬路都這麼危險,還是別出門吧
作者: allenchtw (艾倫陳)   2020-10-23 07:40:00
哇靠 這真的超級三寶
作者: GOOGLEISGOD (小孔明)   2020-10-23 07:41:00
還慢慢走耶 坐看法官怎麼恐龍判決
作者: pubao (jake)   2020-10-23 07:45:00
直接撞死可能還賠比較少
作者: krodang   2020-10-23 07:47:00
沒超速的話就不該賠吧 前面沒車又上橋 加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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