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英首例!男子遭圍毆持刀反殺三人 因正當

作者: blargelp (bernie)   2020-10-21 01:27:52
這個一看就知道台灣會怎麼判了
被告能夠在13秒內造成三人死亡,顯然對於人體要害有高度認識。
具備人體知識的被告,必然具備「用刀劃開對方四肢,使其失去行動能力」的知識,而不必痛下殺手。
殺死對方三人不符合比例原則,屬於防衛過當。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20-10-21 01:30:00
就算對方只有受傷 因為對方多人傷他只有一人傷 還是過當!
作者: Phattie (一人遊樂園)   2020-10-21 01:32:00
一樓熟知法官邏輯!
作者: 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   2020-10-21 01:37:00
反正不能反擊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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