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大家安安,買不起房子的魯蛇安安。
今天最後一篇留給這篇了
以前到現在一講再講,台灣的房屋稅本來就有囤房稅的概念
自住1.2%,第四間起3.6%,足足是三倍之多
放眼國際,第四間多屋稅率3.6%也是世界貴的
台灣不動產持有稅最大的問題是稅基太低
以前到現在提過很多次,但提到稅基,聽到自己會被課稅5~10倍的稅
大家又要開始跳針只課多屋族,不要課持有一間的人~
我心想操尼妹的,這種嘴臉真的很鬼島。
想要歐美日房價,卻不要歐美日的稅?
※ 引述《darkcake (沒看過肥宅?)》之銘言:
: 重點結論:
: 現在地方政府已有囤房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