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學甲分局為了妨礙名譽案派三名員警來抓我

作者: kilof (KiLoF)   2020-10-15 18:50:00
※ 引述 《AirJordan (MJ23)》 之銘言:
:  
: 直接說重點
:  
: 不知道的可以a我前幾篇文章
: 或者看這裡
:  
: [爆卦] 謝財旺議員施壓案 學甲分局臉書刪文了
: https://disp.cc/b/163-cPRh
:  
: [爆卦] 議員施壓案 學甲分局:違規當事人覺得委屈
: https://disp.cc/b/163-cPEb
:  
: [爆卦] 議員施壓學甲分局公佈的畫面並非第一時間
: https://disp.cc/b/163-cPBt
:  
: [爆卦] 學甲議員至警局拍桌 無理要求警方道歉
: https://disp.cc/b/163-cPoz
:  
:  
:  
: 今天中午左右
:  
:  
: https://i.imgur.com/bGd47kO.jpg
:  
: 學甲分局三名警員因為謝財旺議員對我提出妨礙名譽的告訴
:  
: 特地跑來台南市區 說要抓我本人回去分局釐清案情
:  
:  
:  
: 說真的被提告這種事
: 我早就有心理準備 敢寫就不怕被告
:  
: 我不是說警方不應該查喔
:  
: 但我想請問的是
:  
: 一個妨礙名譽的案件而已
:  
:  
: 有需要勞師動眾派出三名員警來逮人嗎?
:  
: 請問我今天是殺人放火還販毒做詐騙或涉及刑事案件嗎?
:  
: https://i.imgur.com/CwLKXVh.jpg
:  
:  
: 有需要以刑事犯的規格來招待我?
:  
:  
: 我想請問學甲分局
: 你們一年接到多少起妨礙名譽的案件
: 有多少起你們會派出一名以上的員警
: 到當事人家中逮人?
:  
:  
: 殺雞真的有需要用牛刀嗎?
:  
:  
:  
: 還是因為提告人是謝財旺議員
: 報案人是謝財旺議員女兒謝舒凡
:  
: https://imgur.com/qz5dHg4
:  
: 所以辦案的標準也不一樣?
:  
:  
: 你們到現在連謝財旺因為無照駕駛事件
: 進去過幾次學甲分局 你們都不敢說 臉書還刪文
:  
: https://imgur.com/OI5jeX3
: https://imgur.com/sz2n2aK
:  
:  
: 公部門自己問題解釋不清楚
: 只想要抓走提出問題了人啊?
:  
:  
: 我個人被抓無所謂
:  
: 但希望大家能夠好好看清楚
:  
: 台南市政府跟市警局是用什麼態度
: 在處理這些揭露問題的市民
:  
:  
: 就這樣
:  
:  
: 我一樣會繼續寫 叫十個警察來我家抓人也是一樣
:  
: 沒在怕你議員的啦 乾
: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切勿用爆卦張貼新聞
:  
: 無重大八卦請勿使用此分類,否則視同濫用爆卦鬧板(文章退回、水桶6個月)
:  
: 未滿30繁體中文字 水桶3個月
:  
說抓是太誇張了
通常刑事程序開啟會送達通知書也就是傳票
如果應送達地址沒人收的話
傳票就會放在轄區派出所
然後派出所會黏貼寄存送達通知書
意思等同傳票送達
說要抓你 又不是拘票
是拘票的話你應該已經被上銬帶走了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20-10-15 18:50:00
好備份~
作者: kuter (卡特)   2020-10-15 18:51:00
送達需要三個警察?
作者: su4vu6   2020-10-15 18:54:00
程序沒問題有啥好嘴的 觀感?
作者: e0936276915 (大肚)   2020-10-15 18:54:00
唬爛的也有人要信。他媽沒證據我也會說10個警察來抓阿
作者: Cwren (貓貓蟲)   2020-10-15 18:57:00
備份
作者: visda (cano)   2020-10-15 18:58:00
程序怎麼沒問題?妨礙名譽用傳喚就可以了,沒看過來抓人的,抓人拿的還不是拘票?笑死
作者: kuter (卡特)   2020-10-15 18:58:00
他們不是"抓"人啦 是來家裡請你去警察局一趟啦 ^.<這辦案速度太有效率了 給警察一個讚呢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20-10-15 19:02:00
三個警察是誇張了,但是送通知書瞎掰成抓人,一樣也是誇張我講瞎扯是因為他很清楚什麼是到案說明、傳票、拘票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20-10-15 19:08:00
三人也沒什麼好誇張的..警察勤務基本上兩人一組警車的話三人四人都很正常..沒出社會大驚小怪想網路嘴砲基本上也要夠高明 高級酸
作者: email9527 (想也知道)   2020-10-15 19:10:00
警察都2人一組沒什麼問題也不過比平時多一個人罷了 大驚小怪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20-10-15 19:21:00
這篇說的是沒錯 但是感覺很多人很缺法律常識 教育的錯
作者: dawson0130 (dawson)   2020-10-15 19:26:00
阿就原po覺得過份被尊重了
作者: solsol (亂風)   2020-10-15 19:31:00
很多鄉民是被打電話通知,然後收到郵寄的公文警察抄過來應該是被當VVIP的仇人辦啦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20-10-15 19:32:00
是這樣感覺想施壓沒錯,不過原本的寫太聳動感覺煽動推不下去
作者: solsol (亂風)   2020-10-15 19:33:00
然後原文還有被嗆電信罪啥的,不清楚有沒有錄音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20-10-15 19:34:00
裡面也有人都寫對給建議了被跳過,我寫他聳動就被回答了
作者: gogojazz (猶他爵士邊緣隊)   2020-10-15 19:34:00
你才是正解,但我想這裡應該沒人會理
作者: solsol (亂風)   2020-10-15 19:35:00
不過妨害名譽,可以家屬幫報案嗎?一般是家屬有心智障礙才行吧
作者: butten986 (白色的惡魔)   2020-10-15 19:42:00
警車,郵差寄信都不一定開車了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20-10-15 19:53:00
看原本的推文深深覺得台灣該強化生活法律常識教育不能等只有一個推文講的完整正確,幾個質疑到對的點,一堆缺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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