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3.完整新聞標題:
: 檢舉達人太磨人 立委提修法:輕微先勸再罰
: 4.完整新聞內文:
: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亂象頻傳,也衍生許多糾紛。國民黨立委鄭正鈐日前提出「道路交通管
: 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擬規範輕微、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檢舉案件,警察機關可先開
: 立勸導單,其類型由主管機關定之。
: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逐年攀升,光是今年上半年,檢舉案件共計273萬多件;警方統計,實
: 際舉發就有180萬件 ,超過半數屬於輕微違規停車。鄭正鈐認為,多數民眾已出現檢舉浮
: 濫、耗費警力狀況,因此提案修法規範,輕微、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檢舉案件應「先勸
: 導再舉發」。
輕微、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檢舉案件應先勸導再舉發
怎聽起來像是幹話
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到底是什麼..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
第 1 條
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制定本條例。
裡面的每一條處罰都是因為會影響交通安全阿..
廢物立委眼中的輕微違規停車造成追撞死傷的為啥都不敢提?
他眼中的180萬件超過半數屬於違規停車的就只是運氣好沒人撞上
希望這些立委出門都順利
絕對不會撞上違規停車或者被閃違規停車的撞上
(好的不靈壞的靈)
再說...
這條下去
是不是科技執法抓違規的都可以廢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