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花錢「租」女友只准牽手 18歲男「犯規」

作者: realtw (realtw)   2020-10-13 12:56:18
※ 引述《GOD5566GOD (o'_'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花錢「租」女友只准牽手 18歲男「犯規」看胸部判刑
: 4.完整新聞內文:
: 陳姓男子花7200元租「出租女友」3小時,依遊戲規則,租女友只准牽手、摸頭、擁抱,
: 其餘動作免談,陳卻犯規翻開「出租女友」的衣領看她胸部、撫摸她臀部,被訴強制猥褻
: ;法院審理,陳認罪,台北地院判陳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2019年7月,陳以LINE與自稱「愛演戲─臨時演員」仲介公司聯
: 繫,詢問出租女友服務,由仲介公司以3小時、7200元的代價介紹臨時女友給他,言明出
: 租時間為2019年8月2日下午6點至晚上9點。
: 仲介公司規定,會派遣女生「扮演」陳的女朋友,但在角色扮演期間,陳對「出租女友」
: 的親密程度只可以牽手、摸頭、擁抱,其餘更進一步的舉動,則一律禁止。
: 檢方指控,陳依約定時間與被害人相約捷運台北車站M6出口,2人先在速食店用餐,晚一
: 點再步行到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不過,陳在用餐、前往公園期間,向被害人恫稱想帶她
: 回家、會綁架她,還說他的同學有在約砲,暗示要被害人發生性行為。
: 被害人不就範,但礙於履約3小時沒結束,不敢擅自離去,繼續陪著散步,陳於是刻意將
: 她帶往公園陰暗處的生態池附近長椅坐下,伸手撫摸她的大腿內側,並來回撫摸她的腿根
: 靠近生殖器、腹部等部位。
: 被害人被侵犯後不敢反抗,提議前往捷運站,但被拒絕,眼見「出租」時間將屆,陳姓男
: 子動手翻開她的衣服領口,觀看她的胸部,且再撫摸她的臀部,被害人結束「工作」,向
: 台北市警大安分局報案,檢方起訴陳。
: 法院審理,陳認罪,法官根據陳曾寫道歉信、陳與「愛演戲─臨時演員」公司相關LINE的
: 對話紀錄等,認定陳犯罪事證明確。
: 台北地院判決指出,陳為滿足慾念,侵害被害人身體自主權,對被害人造成身心傷害,不
: 過,念及他坦認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加上他行為時僅18歲,自述目前是大學三年級學生
: ,依法量刑。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93126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6.備註:
臺灣法律就是笑話
不講證據只講心得 這是落後地區 非法治地區的特點
這個女人宣稱的被翻領子看胸部 摸大腿內側
證據在哪裡?
這裡類似的案例 我在臺灣看過很多次
都是女人提告 法官根據邏輯來推理 覺得合理就成立了 不需要任何證據
在大陸這種百分百是告不成的
大陸法律講究的是誰主張誰舉證 你主張被摸了大腿被看了胸部 拿出證據來
拿不出來法官根本就不可能理你
說來說去 涉及到這種類似的案例 臺灣就是個笑話
作者: qber (nothig)   2020-10-13 12:57:00
是啊 都不會直接八門其開喔
作者: whiteblack19 (中在台,非等台,也等台)   2020-10-13 12:57:00
等等 所以中國女性被怎樣都只能乖乖吞下去?
作者: jhbgybj123 (GGININDER)   2020-10-13 12:57:00
其實這樣說 性騷擾防治法就是笑話??
作者: 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   2020-10-13 12:58:00
以前有通姦罪,通姦證據要的超嚴格哦
作者: areysky (>>)   2020-10-13 12:58:00
雲台灣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20-10-13 12:58:00
寧可錯殺跟寧可放過選一個,兩者無法並存。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20-10-13 12:59:00
你沒看到有道歉函跟對話記錄?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20-10-13 12:59:00
187200都不知道能幹幾砲了 錢真多
作者: blue999 (FLY)   2020-10-13 13:02:00
大陸講法治喔。。 你應該在開玩笑吧
作者: yuki2474   2020-10-13 13:02:00
擺明屠宰嫩嫩
作者: blue999 (FLY)   2020-10-13 13:04:00
大陸的法 根本沒認真立 擺好看的而已 黨說什麼是什麼光講你們的民法典 還是前幾年才出來的 根本笑話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20-10-13 13:14:00
是很可笑 但你們碰瓷的好像更多
作者: karasuxx   2020-10-13 13:15:00
大你媽陸
作者: floz (醉)   2020-10-13 13:17:00
可是這件是認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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