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動輒34%!公設比居高不下真實原因曝光 竟

作者: TllDA (踢打)   2020-10-12 16:40:00
大家好 我是實坪計價派的
首先 政府跟你吹什麼沒有公設比這種東西
但實際上你家權狀就是 主建物+附屬建物+共用部分 這三個為主要部份
共用 / (主+附屬+共用) 這個我們習慣稱之為公設比
政府說沒有公設比 那我要怎麼稱呼這個不在我家大門內的比例?
其次 我還是鼓勵以後的廣告不准列權狀坪數 改列主建物+附屬建物
這樣對買方至少可以一目了然
不用每次都在那邊拿計算機 權狀*(1-公設比) 去幻想家裡到底有多少坪
謝謝 運動一鞠躬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2 16:41:00
請問改廣告銷售呈現的話要修什麼法?
作者: KrisNYC (Kris)   2020-10-12 16:43:00
標示不實依法重罰8000 謝謝各位
作者: l79cm (歐亞美跌 義股優)   2020-10-12 16:44:00
學日本公設坪數不要登記就好了,就像雨遮修改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2 16:44:00
日本公設登記在管委會啊
作者: doveplus (龍發堂堂主)   2020-10-12 16:46:00
實價登錄把車位算在共用部分我覺得也是怪....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2 16:47:00
車位是共用沒錯,約定專用的公設啊
作者: doveplus (龍發堂堂主)   2020-10-12 16:49:00
但我算實坪價值會把車位算進去 公設不會....可是它的試算就是把車位+公設綁一起列入結果我還是要自己按 = =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20-10-12 16:50:00
請先看懂內文  這很重要
作者: alice1967 (kimos)   2020-10-12 16:52:00
公設也是你家啊!不然你能用?你要不要分我用?講公設不是他家的,請打開大門給附近的人用,穴穴
作者: doveplus (龍發堂堂主)   2020-10-12 16:57:00
我看到的他就只有分1主建2陽台3雨遮4共用(含車位)沒辦法切阿.....內政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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