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買過房屋看過房屋權狀的話
你就會知道目前台灣官方房地產登記本來就是實坪制了
權狀上只有 主建物、附屬建物(雨遮跟陽台)和共同持有
比率與面積
現在的問題是台灣房地產銷售約定俗成是採權狀面積當作
銷售面積,問題是真正簽約時必定都需載明權狀中各項建物
面積
所以銷售者其實可以自己找自己喜歡的公設比建案,
找自己喜歡的公設內容
你不喜歡游泳池的社區就別買
然後公設登記在所謂建商名下是最慘的,以台灣的房地產制度
,登記在建商名下他要拿來幹嘛你根本拿他沒轍
※ 引述《MunezSu (Munez)》之銘言:
: 一堆國家都是冷氣吹的到的地方才算坪數
: 台灣公設這樣搞根本房價失真
: 公設算下去台北房價搞不好比東京還高
: 不要講什麼公設消防通道法規啦
: 公設算入坪數就是不合理
: 游泳池,健身房
: 這些你可以用實坪制提升單坪價格來攤平成本,讓每個建商每坪價格立足點一樣,才好
比
: 較,有沒有圖書館健身房大家心中會有一把尺反應在市場上。
: 公設對於建商來說就是好操作好賺錢啊
: 隨便蓋個雨遮,走廊的建造成本難道會跟你室內的大理石地板一樣?還不用埋線防水隔
音
: 建置成本比市價低,但卻都按照市價賣給消費者
: 還有免計容積項目,建商增加公設來賣還不會吃掉容積,爽
: 公設不好賺怎麼在灌公設的趨勢越來越明顯?
: 偷坪數的案例一堆,如果公設不好賺會這樣?
: 車未登記坪數過小也一堆問題
: 實坪制,把問題簡單化,公共設施交給消費者反映在價格上自行衡量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