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衝撞體制比較酷
法律人很愛享受改變世界、掌握權力的感覺
你看物理界雖然也常常就假說辯論
但大家還是努力的去證明而不是擺出「拎北就是100%對的,誰都不准辯」的態度
法律界不一樣啦
那些大學者認為什麼就是什麼
還會瞧不起實務界呢
當學說有衝突的時候也是互相看不起
如果教授採甲說
你是他學生作答時用乙說
哪怕乙說是通說+實務
一樣給你低分
現在死刑是法律界最大議題
誰能幹掉這個法律誰就是英雄、名留青史
法律人在辯論這個議題的時候手法也一樣
「人沒有權力殺人,政府也沒有」
「生命權不應該被剝奪」
「人性尊嚴」
「死刑不可逆」
「誤判怎麼辦?」
「死刑無助降低犯罪率」(這點早就被攻破了)
都是喊口號式、教條式的吶喊
反正有喊有贏
法律界的信條你不喊你就是異類、該被衝撞的老頑固
大概是這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