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廢除法律系
美國的法學院是要先有一個大學學位,才能再去唸的
只有台灣這個學店島,讓人高中畢業就開始唸法律,有點不知所謂
跟高中畢業就能唸企管一樣蠢
法律是駕馭管理複雜人類社會系統的規則
設計又必須邏輯自洽,他的奧義要有社會經驗才能參透
甚至是待過大公司、參與過國家治理才能有巨觀
幾十年的台灣法律教育證明只是在量產法匠,學位都雞排換的
高中畢業就唸法律,唸完就國考去事務所
這種訓練和高中畢業就唸企管一樣可笑
民間不是笨蛋,沒有老闆會給企管系畢業生管理企業
但國家好像會給法律系畢業生管理耶,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我支持廢除法律系、企管系、醫學系啦
台灣人那麼愛唸書,這三個系的大學部應該直接廢除,大學畢業再唸給你爽
廢到你母校母系關閉啦,學店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