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一讀通過 進行「違反國家認同」政治宣傳

作者: floz (醉)   2020-10-06 16:40:33
南北雙王果然名不虛傳~~
我是建議國民黨一樣不要擋
讓我們看看民進黨敢不敢來個限定顏色的刑法100條~~
伏爾泰的言論自由
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以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紅共和綠共的言論自由
我不同意你的意見,所以我以死剝奪你說話的權利
※ 引述《caeasonfb (eason)》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中時
: 2.記者署名: 朱真楷
: 3.完整新聞標題:
: 一讀通過 進行「違反國家認同」政治宣傳最高罰10萬、 揮五星旗罰5萬
: 4.完整新聞內文:
: 明訂若為大陸及港澳地區,進行「違反國家認同」的政治宣傳,最高處新台幣10萬元;若
: 揮舞五星旗,最高處新台幣5萬元。至於何謂「違反國家認同」?該修法則未有明確定義
: ,形同由政府認定。
: 該草案今天送交立法院院會審議,經宣讀後,目前已確定完成一讀,送交內政委員會展開
: 實質審查。
: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向大專院校放話,已請教育部盤查在兩岸學術交流中是否涉及一中。在
: 此同時,由王定宇提案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也在今天立法院院會完成一讀
: ,該內容明訂台灣各級學校,若與對岸有任何承諾或聲明以配合統戰,教育部得下令停招
: 。
: 除了對學術交流畫下紅線區,未來台灣民眾的國家認同,也開始出現類似的紅線區。
: 現行《國安法》第二條明訂,人民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
: 其派遣之人,進行下列行為,包括:一、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二
: 、洩漏、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磁紀錄。三
: 、刺探或收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磁紀錄。
: 換言之,現行《國安法》第二條所禁止事項,是以「具體的行為」進行規範。
: 但如今,由王定宇提出的《國安法》修正草案,則增列第二條之三,明訂「人民不得為大
: 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為以下涉有政治目的之宣傳行為:一、
: 違反國家認同。二、配合其統戰工作。」至於何謂「國家認同」,該修正草案則未進一步
: 提出明確定義。
: 針對修正草案新增的禁止事項,則訂出對應罰則,凡違反者,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
: 元以下罰鍰。此外,若於公共場所懸掛、手持、揮舞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
: 力,或其黨、政、軍代表的旗幟或標誌,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 蔡英文在2016年當選總統時,曾發表演說指出,「台灣人就是自由民主的,只要我當總統
: 一天,我會努力,沒有人需要為他的認同而道歉。」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1006002208-260407?chdtv
: 6.備註: 「台獨」算不算違反國家認同?
作者: tpkgo (人是鐵,飯是鋼)   2020-10-06 16:41:00
你是在崩潰什麼!!!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20-10-06 16:41:00
這時就福態爾了 假文青
作者: monitor (摩尼特)   2020-10-06 16:42:00
沒有黨證的都是違反國家認同
作者: tpkgo (人是鐵,飯是鋼)   2020-10-06 16:44:00
支那五毛最了解言論自由了 屌打台灣人~~支那五毛還跑到米國開講言論自由 台灣真的比不上
作者: taiwan009 (009)   2020-10-06 16:48:00
三讀通過,第一個要檢舉的是小魚,因為他配合中共撤案
作者: hankiwi (_han_)   2020-10-06 16:49:00
言論和行為我的國家侵門踏戶了我還保護你什麼中共人權喔
作者: taiwan009 (009)   2020-10-06 16:50:00
再來要檢舉外交部長,配合中共不尋求與美國建立全面外交關係
作者: xxxg00w0 (寒夜)   2020-10-06 16:55:00
你覺得這種腦包案都提得進一讀了 牠們還有什麼不敢?只要過了大家來一起全面檢舉政務官吧
作者: Allen320 (無入不自得)   2020-10-06 17:33:00
現在綠共只要不同立場就扣支那五毛的帽子什麼都打著國家安全的名義,跟戒嚴的理由有何不同
作者: yashiro (台灣沒有中立;只有藍綠)   2020-10-06 17:55:00
綠畜網軍幹你娘雞掰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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