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easonfb (eason)》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中時
: 2.記者署名: 朱真楷
: 3.完整新聞標題:
: 一讀通過 進行「違反國家認同」政治宣傳最高罰10萬、 揮五星旗罰5萬
: 4.完整新聞內文:
: 明訂若為大陸及港澳地區,進行「違反國家認同」的政治宣傳,最高處新台幣10萬元;若
: 揮舞五星旗,最高處新台幣5萬元。至於何謂「違反國家認同」?該修法則未有明確定義
: ,形同由政府認定。
違反國家認同耶
我看這樣好了
直接把這條修改成這樣如何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這樣是不是就能阻卻那些進行「違反國家認同」的政治宣傳呢...
台灣是個民主、自由國家,國家偉大的地方就在每人都有做自己的權利,也保障所有國民
自由選擇的權利,我要以總統當選人身份鄭重呼籲,每人都要尊重這份自由,今天選舉結
果,是向世界證明,台灣人就是自由民主的,「只要我當總統一天,我會努力,沒有人需
要為他的認同而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