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美國人行車糾紛都這麼狂的嗎?

作者: Thozus (Thozus)   2020-10-01 12:13:44
※ 引述《ohohohya (安安你好我草泥馬)》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eytu8pWVHc&ab_channel=B.C.%26Lowy
: 人家好好的照規則開車
: 後面那台超不過直接頂人家車屁股
: 頂完就算了還逼車 掏槍指人
: 啊不就還好那裏人人有槍
: 台灣好像都還沒這麼狂
大家好我小妹姊,來跟大家科普一下美國常識
不講佛羅里達州法,是因為我不住在佛羅里達,所以我以常識來講
先說結論:這個駕駛蠻憨的
首先是小車亮槍的人觸法
他不得在沒有任何危險的情況下拿槍指人
這樣就是武力恐嚇了
拿「車子被頂」跟「被亮槍」的影片去警局提告
前者他可以拿到賠償,後者通常公訴
大車駕駛這時候已經沒有生命危險
他如果聰明的話,這時應該馬上切到外線往警局去
但是他決定「超速」追上去繼續跟他挑釁
最後甚至在對方超速往前跑掉後,決定「開槍」
這邊開始就已經不是「自衛」
如果沒命中還好,命中了的話那基本上就得吃傷害或二級謀殺來坐牢
還有另一個如果,因為他開槍導致車禍,撞上別人,也是他的鍋
不得不說,Florida Man在美國就是怪異的代名詞
除了自以為是的把犯罪證據影片放到網路上
可能還會吃上危害周圍其他車子安全的官司
就算最後都安全下庄,他還是賠上了一個至少$700鎂以上的擋風玻璃,何苦咧?
至於台中有沒有這麼狂,說錯
至於台灣有沒有這麼狂?好像也是有聽說過的啦
作者: kent00216 (碰碰巧克貍)   2020-10-01 12:18:00
作者: li04 (li04)   2020-10-01 12:36:00
這部片沒有明顯的車主追上去、反而是頂車的很明顯煞車等這台再亮槍一次
作者: MTBSsales (_*_)   2020-10-01 12:44:00
美國光是無故舉槍對人直接當恐嚇啊?如果在台灣,而且開槍打死對方—台灣法官:死的不是我家人親友,應該只是想嚇嚇對方不慎誤觸板機,無致死之犯意,緩刑三年
作者: kabukiryu (悠游夏日基隆海的男人)   2020-10-01 13:08:00
你懂個屁,沒開過車484。這口氣吞8下企啦,真男人就4直接火拼硬幹,敲帥der,去警察局4舌娘砲U84小朋U被欺負回家找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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