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吸毒男37刀殺母剁頭獲判無罪 最高法院今

作者: hank811020 (小哲)   2020-09-29 17:54:33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林孟潔
3.完整新聞標題:
吸毒男37刀殺母剁頭獲判無罪 最高法院今撤銷判決!
4.完整新聞內文:
2020-09-29 17:31 聯合報 /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男子梁崇銘前年10月18日吸毒後精神不穩,拿刀砍斷母親頭顱後拋下12樓,一審依家暴殺
人罪判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未料案件上訴,高等法院二審認定梁行凶時處於卡西
酮類物質作用最强期間,欠缺辨識行為能力,改判無罪,責付桃園市衛生局,引發外界熱
議;最高法院今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最高法院指出,台大醫院鑑定「不排除」梁崇銘殺母期間卡西酮類物質作用最强,但梁吸
食安非他命及多項毒品,是否因吸食卡西酮導致無辨識力,有待進一步鑑定,另要確定梁
吸毒的時間點。
再者,梁長期吸毒並有喝酒,案發當時是因卡西酮毒性太強,或是因吸毒加喝酒所致,且
梁供稱知道長期吸毒會行為錯亂,有無適用「原因自由行為」仍須調查。
梁(35歲)前年10月18日晚間吸毒後精神不穩,拿開山刀、菜刀、西瓜刀朝母親(67歲)猛
砍37刀,再將斬下的頭顱拋下樓;鄰居看到掉在社區中庭的人頭,嚇得報警。警詢時,梁
胡言亂言,說母親歧視他,又說有人不愛他,對行凶動機避重就輕。
桃園地院囑託桃園療養院鑑定梁崇銘的精神狀況,療養院指梁因安非他命中毒而有精神障
礙,一審認為,梁不知對母親感恩,還用極凶殘的方式砍殺生母,惡性重大,但梁的兩個
姊姊都表示「希望不要判死刑」,又適用刑法19條「精神障礙」減刑,判梁無期徒刑。
高等法院二審認為,梁男有殺害其直系血親尊親屬犯行,依卷內證人證言、證據,及扣案
開山刀,已足認定,但梁自承於案發前有施用安非他命,且尿液、毛髮送驗結果,除安非
他命類外,也包含丙酮類等多項毒品,顯見梁平日即持續施用卡西酮類等多項毒品。
再者,依梁男三姐、住戶鄰居及社區保全證言,可認梁男與被害人無何怨隙或金錢糾葛,
沒有殺害動機;梁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台大醫院精神鑑定結果,於行為時是處在卡西酮
類物質作用最强期間,導致梁已欠缺辨識行為能力,依刑法、刑事訴訟法規定判決無罪,
又梁是欠缺辨識行為能力而殺人,應對他施以治療,因此將梁責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高檢署9月9日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897937?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cate
6.備註:
最高法院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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