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新聞看過,有人自己買的私有車位,突然被外人亂停占用
就算找警察來,警察也會因為這是私人土地,沒辦法處理
只能找管委會或是停車場管理員協調
但這種方式,很多停車場管理員都不太積極處理
如果鎖別人車可能又有違法疑慮
那麼如果被占用時,自己在自己的車位前後,都裝上車位地鎖
把他的車擋住讓他出不去,都沒有接觸到他的車,
而且裝完還拍照取證,證明「我沒有碰到你的車喔」
照理說這應該是合理處置自有土地吧?
我只是在我的車位裝個地鎖喔~
到時候他強行硬開撞壞了我的車位地鎖,地鎖錢還要讓他賠
搞不好他還要哭著求你把地鎖解開?
這樣做是不是沒有任何法律問題?
即使對方要告,也是完全立於不敗之地?
說不定還可以反擊告亂停車的人「無故侵入他人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