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3涉貪立委續押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不滿

作者: leocean9816 (阿光)   2020-09-23 00:37:30
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蘇晏男
3.完整新聞標題:3涉貪立委續押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不滿:依憲政體制應由司法院函文
4.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22日同意北院續押涉貪的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等3名立委,然而,有媒體報導
民進黨立委陳超明等人不滿,跑到立法院長游錫堃辦公室嗆聲。對此,陳明文晚間澄清,
報導與事實不符,當時主要是針對該案衍生的立法權與司法權間憲法爭議,在院長辦公室
與游錫堃溝通,絕無任何嗆聲與不滿的情緒。
陳明文發新聞稿表示,我國憲政五權分立,並就各該治權的行使,均設有機關為之,彼此
互為制衡與監督,斷無個別權力的行使凌駕於其他,以害及各該憲法機關的運作,就此等
權力分立的憲政精神,根據大法官585號解釋文中闡述甚明。再者,按照憲法增修條文第4
條第8項的規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陳明文指出,而立法院是由各該選區選民所選出的立法委員組織而成,本身的性質為合議
制 非同行政院是首長制,由行政院長即可決定相關政策走向,故該增修條文中所謂「非
經立法院許可」等語,應是指由立法委員全體所組成的院會共同決定,是否「同意」該等
涉案委員的逮捕、拘禁。
陳明文認為,此案在程序上本應屬「司法院」與「立法院」的爭議,卻僅憑「台北地方
法院」一紙公文,「函知」立法院將於會期中拘禁多名現任立法委員,本人不是反對拘禁
與否的實體問題,而是針對「台北地方法院」的相關程序與前開憲法增修條文是否相符提
出質疑?且各該涉案立委既然是由各該選民經選票託付選出,若受司法單位拘禁,則該等
委員難以於立法院會期中如實表達選民需求,而損及各該選區選民的權益,難謂不使立法
權核心受有司法權侵害之虞,因此他為此方與立院同仁討論此重大憲政議題。
陳明文表示,「羈押」為干預人身自由最大的強制處分,在無罪推定原則之下, 允宜慎
重從事,其非確已具備法定要件且認有必要者,當不可率然為之。就此,大法官已於多號
解釋中屢屢闡明,立法院近年亦有立法修正多項羈押替代方案,以免過於戕害人權,如具
保、責付、限制住居、以科技設備監控、不予核發護照等替代手段。
陳明文指出,在本案中,相關證物既經台北地檢署長期蒐證完畢,證人的證述亦已詢問
鞏固本案已無有使案情晦暗的可能,相關司法單位仍未思以該等替代手 段的行使,逕施
以干預人身自由最劇烈的手段,並請立法院同意,是否與刑事訴訟法不合,而有違我國人
權立國的精神,亦非無討論空間。
陳明文強調,本案實屬可受公評的事項,他身為公民與民意代表,對此提出建言與討論,
願受各界指教,絕非如報載般護航不法,他堅決支持嚴懲貪污不法,但亦請堅守我國憲政
程序正義。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922/1815260.htm
作者: theskyofblue (天空藍)   2019-09-23 00:37:00
7777777777
作者: yanki826 (無言也是藝術)   2020-09-23 00:38:00
這個是那區立委阿
作者: calvin00300   2020-09-23 00:38:00
不然放出去給他們搭桶子是不是
作者: seigzion (吉翁之魂)   2020-09-23 00:38:00
法律上根本沒錯啦,問題是,他們貪汙耶!!你敢坦?
作者: rustic5566 (hihi)   2020-09-23 00:39:00
英派大將不爽囉
作者: dio0204 (逐雨)   2020-09-23 00:39:00
這隻要不要也查一下
作者: QBey (Q貝)   2020-09-23 00:39:00
法案助理還讀過兩年書不錯
作者: Gandalf (☑窮☑宅☑癡)   2020-09-23 00:40:00
你可以說服同黨立委認罪再說啦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0-09-23 00:42:00
300萬
作者: duck78803139   2020-09-23 00:42:00
有媒體報導民進黨立委陳超明等人不滿?(這是在供三小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20-09-23 00:43:00
300萬不要再掉了
作者: billybbb   2020-09-23 00:44:00
看一半難怪游錫堃不鳥你
作者: blessbless (123)   2020-09-23 00:45:00
人民更不爽
作者: neoa01 (bravo)   2020-09-23 00:47:00
有道理啊,我們是院級,你一個小小地院算什麼?你不知道你家院長我們小英總統提名的嗎
作者: jimlexus (Sin)   2020-09-23 00:49:00
幹,300萬真的是小錢吶
作者: diefishfish   2020-09-23 00:50:00
300萬文可悲
作者: whiteegg (只是一顆蛋)   2020-09-23 00:51:00
去嗆游 看來還是很在意立法院院長被游拿走這件事
作者: Lumia5566 (1020)   2020-09-23 00:54:00
大立委也太猛 那立委殺人也不能羈押?
作者: ponanchen (ponan)   2020-09-23 00:55:00
還不是一樣躺著選上
作者: Semaj543   2020-09-23 00:56:00
不愧是DPP優質立委
作者: m7532005   2020-09-23 00:58:00
笑死 這樣就侵害立法權核心 那立委收賄在會期內都不用辦了啦 哈哈 哪裡選來的立委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20-09-23 01:17:00
會期保護傘啊 看你敢不敢用而已
作者: JackaLMeI   2020-09-23 01:18:00
呵呵 綠共蒸蚌
作者: giaour (@,@)   2020-09-23 01:21:00
請北檢順便查一下高鐵300萬啦
作者: stevenkuo (Stev)   2020-09-23 01:23:00
錢要好好收好,別再掉了
作者: oginome (荻野目洋子)   2020-09-23 01:27:00
陳超明被羈押還跑到院長辦公室?
作者: NSYSUEE (Monkey)   2020-09-23 02:08:00
立委好大啊,一群垃圾
作者: pigc   2020-09-23 02:24:00
科科,真是好立委
作者: damoleoyoyo   2020-09-23 02:55:00
阿文出來亮相了
作者: chanollili (無聲之殺)   2020-09-23 02:55:00
300萬好屌
作者: weir510 (Liz)   2020-09-23 03:02:00
不押難不成要放給他逃亡出海喔?
作者: Ernie1201 (凱子)   2020-09-23 05:41:00
反應這麼大是怕以後用在自己身上嗎
作者: piece1 (...)   2020-09-23 06:06:00
明文規定,檢調忘了嗎?
作者: ptta (ptta)   2020-09-23 06:41:00
怕了吧?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20-09-23 06:41:00
避免下次用到自己
作者: destiny0539 (bzuck555)   2020-09-23 06:50:00
可憐啊 這樣選你們幹嘛 有夠爛的
作者: tidalwave00 (潮起潮落)   2020-09-23 07:06:00
你們綠的就繼續爛吧!
作者: fernand (fernand)   2020-09-23 07:53:00
這條乾脆刪掉好了,憑什麼立委開議就可以 用被押,萬一有事證未明或有勾串嫌疑,單憑公文就得放人,這也太不公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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