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感覺戰事一觸即發
先不管老共怎樣
我們台派也應該先做好戰爭準備
大家支持恢復動員戡亂期嗎?
總統在動員戡亂時期,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
,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為緊急處分,不受《憲法》第39條[4] 或第43條[5] 所規定程
序之限制
39條是講總統依法宣布戒嚴,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
43條是講總統發布緊急命令須立法院同意
且臨時條款有說凍結總統連任限制
確保小英 這樣我們台灣才不會落入共匪手中
為了打贏戰爭 現在也應該將兵役延長至3年
總不能讓人民什麼都不會就上戰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