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
2.記者署名:
戴之聖
3.完整新聞標題:
已婚士官軍艦上偷吃女大兵 竟被同袍偷拍性愛片外流(台語片)
4.完整新聞內文:
海軍基隆軍艦一名男上士與女兵在戰艦上發生性關係,過程遭同艦男同袍錄下,影片還被
外流,女兵坦承與男上士發生近20次性關係,男上士的妻子憤而向女兵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基隆地院原判女兵有期徒刑4月,緩刑5年,經女兵上訴,加上通姦除罪化,基隆地院法
官將原判決撤銷。不過,今年一月高姓女兵被判賠90萬的民事賠償,仍須支付給蘇姓上士
的妻子。
海軍基隆軍艦一名男上士與女兵在戰艦上發生性關係,過程遭同艦男同袍錄下,影片還被
外流,女兵坦承與男上士發生近20次性關係,男上士的妻子憤而向女兵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基隆地院原判女兵有期徒刑4月,緩刑5年,經女兵上訴,加上通姦除罪化,基隆地院法
官將原判決撤銷。不過,今年一月高姓女兵被判賠90萬的民事賠償,仍須支付給蘇姓上士
的妻子。
由於通姦除罪化,基隆地院法官將原判決撤銷,高姓女兵免罰。資料照片
據悉,蘇姓男上士已婚,卻還與20歲的高姓女兵交往,2人於2018年8月到去年5月間,分
別在高雄市區、宜蘭蘇澳某民宿及軍艦上發生過性關係,總共發生20次。
不料,去年3月29日2人利用午休時間在基隆軍艦上辦公室幽會,一時天雷勾動地火,雙方
發生性關係,全程遭另1名男性同袍偷拍,事後影片外流引起不小騷動,蘇姓上士的妻子
也收到影片,氣得對高姓女兵提告,而蘇姓男上士、高姓女兵與偷拍的男同僚事後都遭海
軍汰除。
今年5月1日經過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法官依違反妨害家庭罪,判高姓女兵有期徒刑4年,
緩刑5年,並要支付90萬元給蘇姓男子的妻子當作賠償。
但是,司法院大法官於今年5月29日公布釋字第791號解釋,即日起將通姦除罪化,由於該
案當時還沒判決定讞,通姦罪已經不存在,所以法官撤銷原判決,至於90萬賠償金額屬於
民事範疇,與刑事部分無關,高姓女兵仍須賠償90萬元給蘇姓上士的妻子。(突發中心戴
之聖/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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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