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約女網友壞壞被告4次 他懂了「第5次偷錄

作者: petrinet (派大星)   2020-09-20 11:35:40
我看推文很多人說告誣告
但通常是沒做,然後被告性侵,誣告才會成立吧?
而且很懷疑為啥這次判決重點一直在,「錄音沒有經過對方同意」
沒有去討論「無故」
這樣很多政治人物,不就早違法了
回到開頭
不要以為誣告很容易成立
在台灣超難成立的好嗎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20-09-20 11:37:00
女的誣告強姦啊你連要件事實都沒搞清楚捏
作者: realtw (realtw)   2020-09-20 11:38:00
臺灣就是一個沒有法治的地方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20-09-20 11:38:00
合意就不是性侵,否則不是誣告就是詐欺
作者: HuashenBAO (花生那個堡)   2020-09-20 11:38:00
怎麼有中國人亂入
作者: k33536 (是什麼?)   2020-09-20 11:40:00
你說的是林益世嗎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20-09-20 11:41:00
作者: FishYBoy (甜甜香草巧克力熊貓)   2020-09-20 11:55:00
所以原本合意,但我單純的合理懷疑他性侵???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20-09-20 11:56:00
還有做酒店的搞仙人跳,判決書女方姓名連遮隱都忘了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作者: h4125678 (帥哥宇)   2020-12-04 16:33:00
問100分。
作者: highyes (pat)   2020-12-04 16:33:00
可以把地掃的很乾淨啊
作者: Howard61313 (好餓)   2020-12-04 16:33:00
=================可以掃玻璃啊====================
作者: a9426066 (海鮮)   2020-12-04 16:35:00
掃地僧你敢嘴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