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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吳珮如
3.完整新聞標題:
網友瘋傳激似熊熊不雅片會GG? 律師:最重判2年
4.完整新聞內文:
34歲性感女星熊熊(卓毓彤)之前被爆懷孕,精主傳是水電工程小開男友鄭旭哲,對此她
在IG發文否認懷孕,只認變胖,如今網路又瘋傳一段長達3分16秒長相激似熊熊的不雅片
,引發熱議,律師黃書瑜提醒,網友在網路散布他人性愛影片,不論當事人是否提告,都
恐涉犯非告訴乃論的散布猥褻物品罪,最重可判2年徒刑。
黃書瑜分析,不雅影片若是在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錄製,偷拍者可能涉犯妨害秘密罪,
最重可處3年徒刑,而拍攝者若將不雅片放在網路上散布,或是網友看到後,繼續公開散
布,都會構成散布猥褻物品罪。
但黃書瑜也指出,現今大部分網友為規避刑責,改以私訊方式,或是利用通訊軟體一對一
分享不雅影片,黃書瑜表示,若非公開散布,較難科以刑責。
另外,若網友在不雅影片上打馬賽克,是否就沒有刑責?黃書瑜以藝人李興文的兒子李堉
睿曾闖入大賣場錄製上傳裸身影片案為例,因影片有打馬賽克,因此散布猥褻物品的部分
就獲不起訴。
但黃書瑜指出,即便在性器上打馬賽克,但整體影片若仍然是性愛畫面,且足以引發他人
性慾,符合「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
拒之猥褻資訊或物品」的要件,即便打馬賽克,也仍然有可能構成散布猥褻物品罪。
律師李慧珠則指,除了散布猥褻物品罪,在網路上散布他人的性愛影片,也可能構成加重
誹謗罪,因為性愛屬於私領域,若網友將私領域不堪的圖片、文字散布到網路上,詆毀他
人形象和聲譽,可能涉犯最重可處2年的加重誹謗罪,但此罪屬於告訴乃論。
李慧珠提醒,「不要拍,就不會外流」,若要避免性愛影片最好的辦法就是事前預防,比
事後杜絕、追訴更有效;另也提醒網友不要好奇或好閒分享他人私密照,否則也恐涉刑責
。(吳珮如/台北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0OEY5M
6.備註:
希望大家別再散播相關影片了
避免對當事人造成傷害 更保護自己免於刑罰
昨天版上有人直接在推文貼無碼照片
真不怕被告到脫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