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與女嘿咻老是挨告!這次他約砲偷錄音 逃過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20-09-19 12:30:51
覺得很奇怪
我記得偷錄音,是自己不在,偷錄其他人才會被告阿
像這新聞的例子,自己在場,然後又有原因要保護自己
也沒有到處散播秘密,怎麼還會被判?
這樣事後反悔的不就無敵了
沒錄音就告你性侵
有錄音就告你妨礙秘密
不管有沒有告成還是可以領補助費
最好事前合意要簽約蓋章同意
還要同意可以錄音,才能保護自己?
※ 引述《hiyato994 (タケル)》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記者署名:
: 張欽
: 3.完整新聞標題:
: 與女嘿咻老是挨告!這次他約砲偷錄音 逃過性侵指控卻逃不過妨害秘密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imgur.com/7quSPQx.png
: 黃男約女網友到摩鐵嘿咻,因全程偷錄音,逃過性侵指控,卻吃上妨害秘密官司。示意圖
: 有性侵等多項前科的男子黃文傑,今年初約女網友到摩鐵嘿咻,事後遭控性侵,但他拿出
: 在摩鐵的2人錄音對話證明是合意性交,雖獲不起訴處分,卻遭女網友另控妨害秘密罪起
: 訴,台北地院認定黃男未經女網友同意,偷錄2人對話,日前依無故以錄音竊錄他人非公
: 開之談話罪,判黃男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 前科累累的黃文傑(38歲),因性侵案於2003年被新北地院判刑1年定讞,又在桃園犯下3
: 起性侵案,各被判刑8月、3年6月及8年,應執行12年定讞,黃男還因竊盜罪被判刑3月、
: 偽造文書罪被判10月,妨害兵役罪被判2月,均定讞,最後合併應執行12年10月定讞,直
: 到2016年8月24日服刑完畢出獄。
: 本案判決指出,黃文傑今年1月13日凌晨4時許,在cheers交友軟體認識女網友後相約見面
: ,當天早上近9時許,2人前往北市林森北路的薇閣汽車旅館客房共進早餐、聊天,隨後發
: 生性行為,期間黃男在女網友不知情下,以手機偷錄2人對話,女網友事後控告黃男性侵
: ,質問黃男時,黃男表示當時有錄音,女網友未曾表達不願發生性行為,女網友得知被黃
: 男偷錄音,憤而再告黃男妨害秘密。
: 檢方調查後,性侵部分對黃文傑不起訴處分,但認定黃男未經女網友同意竊錄2人對話,
: 因此以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談話罪起訴黃男,台北地院審理時,黃男認罪,法官審酌後
: 判黃男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reurl.cc/14eVGY
作者: LoveFood (食在愛玩)   2020-09-19 12:35:00
重點不是偷錄 是公開內容 自己蒐藏沒事
作者: LoliconWei (最愛蘿莉)   2020-09-19 12:38:00
不要幹就沒事喇,小英司改政績+1
作者: smithjr (小牛溜鳥俠)   2020-09-19 1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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