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下課禁管教新規急喊卡 學務輔導人員不用逃

作者: smallcan (I am tired)   2020-09-17 21:13:52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馮靖惠
3.完整新聞標題:
【為師好難/下】下課禁管教新規急喊卡 學務、輔導人員暫時不用逃亡了?
4.完整新聞內文:
教育部8月公布「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下課不得實施管教措施
等條文,引發爭議,有老師擔心恐爆發「學務、輔導行政大逃亡」。教育部昨緊急發出「
最速件」公文補救,表示將重新檢討文字內容後再頒布。
第一線教師得知後肯定,政府願意正視問題代表「還有救」,但關鍵是應增加學校輔導專
業人力、導入親師協力的校園管理規範,「政府該做的事很多,別再出亂子累死現場老師
。」
教部:原條文用字「易生誤解」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引發國內兩大教師組織不滿,全國教師會
認為窒礙難行,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也認為有許多矛盾之處,不少第一線老師更感焦慮,
尤其是「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多數老師認
為法規沒有說清楚什麼是「特殊情形」,將使教師因擔心踩紅線,下課時間完全不敢管教

教育部解釋,上述條文是參照「兒童權利公約」,維護學生的休息及休閒權利,希望教師
不要以「限制下課」作為管教手段,但也坦承原條文用字「易生誤解」。
教師團體:根本是教部找台階下
全國教師會副秘書長李雅菁說,教育部的辦法訂不好,等學校老師反映難以實施,又不願
意承認錯誤,只好用「易生誤解」來找台階下。
全國教師工會理事長侯俊良表示,用「兒童權利公約」檢視輔導管教注意事項,程序上有
其需要。但仍應回歸輔導管教的執行面考量修正。兒童的表意權應尊重,但仍要權衡輔導
管教的妥適性,不宜直接用表意權為由,失去輔導管教的目的。
侯俊良說,教師法授權學校訂定輔導管教辦法,教育部的注意事項則是學校訂定校內辦法
的參據。修正後的注意事項,「學生異議就必須調整或停止處罰措施」及「不得於學生下
課時間實施管教」,將使教育現場執行輔導管教時無所適從,甚至可能讓教師及學生都錯
過最佳輔導管教時機。
要是規定不改 問題恐都丟學務、輔導
另有不少老師擔心,辦法可能造成另一波「學務、輔導行政大逃亡」。新竹市建華國中教
師謝宗翔表示,教育部的政策一再站在所有老師對立面,再要求學務、輔導人員參加一個
又一個的研習,但原本包山包海的行政業務一樣都不會變少。原本的辦法如果都不改,不
管是學務、輔導行政人員還是班導師,就是個個逃得遠遠的。
台中市何厝國小總務主任蔡昌樺說,若依照原規定,可能級任老師無法管,兩手一攤就丟
給行政處理,變成學務處或輔導室要去收尾,但學務處和輔導室依法也是很難管,「恐變
成另一波行政大逃亡」。
花蓮縣源城國小教師唐宇新也說,學校的心輔人員人力不足,加上現在懂得在管教時運用
心輔技巧運用的老師少之又少,教育部應認真思考,在師培階段提升準老師的心輔能力。
家長團體:下課時間、特殊情況 該有明確定義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彭淑燕建議教育部,應對「下課時間」和「特殊情形」有清楚定
義及規範,否則容易各自解讀、產生矛盾。尤其未來老師可能將需要輔導管教的學生,都
送到學務處、輔導室,兩單位的心理、輔導專人力配置也應一併被納入評估。
「過去大家都認為輔導處是涼缺,現在可是苦差事。」新北市新莊國中輔導主任陳信政無
奈地說,輔導處人力非常不足。導師無法管教或輔導孩子時,就送到學務處或輔導處,輔
導處人員幾乎每天都忙到很晚才下班。除要輔導孩子還要填一堆報表、辦理宣導和演講,
還要負責和家長、老師、學生溝通,還可能碰到不負責任的家長。
人本:檢討輔導制度 別賦予不必要任務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也贊成輔導管教辦法要仔細討論,紅線也要畫清楚,並
呼籲教育部應一併檢討學輔人員制度,校方或官方不要賦予學輔人員「不必要的任務」,
譬如在校門口開學生紅單、登記班級整潔秩序比賽、愛校服務時到校值班等,再討論學輔
如何發揮功能,才更有意義。
教育部決定重新檢討,第一線老師感謝又無奈。「教育部自己畫錯重點,就別再玩文字遊
戲。」宜蘭礁溪龍潭國小教師廖世凱說,教育部以「用字易生誤解」搪塞,根本是錯把馮
京當馬涼;與其設下層層法令箝制老師,不如協助建立校園輔導管教的安全網,「處罰與
管教是手段,親師合作解決問題才是治本良策。」教育部該做的是積極協助學校建立輔導
管教上親師合作的具體措施。
給學生表意權 也該注意其他學生的受教權
唐宇新也直指教育部「自打嘴巴」,辦法文字太狹隘,導致基層教師大反彈,才會突然大
轉彎。他說,學生問題百百種,最難處理的是心理障礙及情緒障礙,如果老師沒拿捏好協
助與輔導策略,師生都可能受傷害,若再碰到不願配合的家長,教師更無能為力。
他表示,教育部在審視管教辦法、授予學生表意權時,也須注意到其他學生的受教權。
馮喬蘭也提醒教育部,若原意是「不可以罰不准下課」,就應該寫明白,例如不可以在下
課時間罰寫、不可以在下課時間罰站等,不要扭扭捏捏、語焉不祥。
「大家對於管教的想像範圍太廣、太亂。」馮喬蘭指出,所謂的「管教」措施,在教育現
場就是「處罰」,例如站立反省就是罰站,適當增加作業就是罰寫,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
管教目的之措施就是愛校服務。辦法中的文字「留太多空間」,通通要重新檢視,回歸教
育。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20884/4866867
https://udn.com/news/story/120884/4861854
作者: broken119 (藏鏡人)   2020-09-17 21:14:00
小菸政績+1
作者: v5270 (要飛了喔)   2020-09-17 21:17:00
現在的教育部就低能啊
作者: GAIEGAIE (該該)   2020-09-17 21:18:00
人民自己選的
作者: winglight   2020-09-17 21:22:00
所以下課大逃殺沒了?
作者: krara (巧克力酥片)   2020-09-17 21:28:00
教育部官員我看也沒幾個真的待過中小學現場的。
作者: twocircle   2020-09-17 21:49:00
推內文「處罰與管教是手段,親師合作解決問題才是治本良策。」教育部該做的是積極協助學校建立輔導管教上親師合作的具體措施
作者: griswold (窘境)   2020-09-17 21:57:00
教師膽敢忤逆政府,中共同路人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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