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推科技偵查法遭質疑 法務部:人家上太空

作者: kingtama (金魂)   2020-09-16 14: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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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周志豪
推科技偵查法遭質疑 法務部:人家上太空、我們殺豬公
4.完整新聞內文:
法務部推動科技偵查法立法,要擴大檢調與司法警察科技偵查可使用的工具範圍,但卻遭
質疑法案內容違法、違憲,根本是「政府帶頭當駭客」。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李濠松上午
回應,「不要人家已經上太空,我們還在殺豬公」。
李濠松表示,現在一般民眾使用手機習慣已經改變,已習慣使用通訊軟體聯繫,就連很多
販毒也都改用LINE,但因LINE不是通信公司,是網路業者,沒有電信機房,不能掛線監聽
,不能產製譯文光碟,依照現在的通保法無法就內容監聽。
李濠松說,犯罪偵辦面對新科技要有新對應方式,但2017年有位海巡士官長因要查毒品案
件裝GPS,結果遭最高法院判決妨礙秘密有罪確定;2017年日本也有同樣個案,結果日本
最高裁判所宣告因沒法律授權,因此獲得的證據不能採用。。
李濠松坦言,法務部去年12月去科技比我國更進步的韓國考察,也沒有法律授權工具的韓
國認為沒有訂法律授權檢調偵查必要;但「我們正好相反」,覺得有訂法律的必要,不能
讓第一線為國家偵辦案件的司法警察再陷於前述不利狀態。
不過李濠松保證,科技偵查法不是要規範一般民眾,不是像政治偵防般毫無限制的偵查手
段,「對象是犯罪者」;且對基本權干預程度也做不同層級化的保留;對基本權干預較輕
時,授權檢察官可先做,但干預程度嚴重時,就要經過法院令狀。
李濠松說,法務部也知道檢調偵查過程獲取手機內容,是對隱私權強烈的干預,也因此要
監看,必須犯要三年以上重罪,且要在沒有其他的偵查方法下,有法官令狀同意才可以;
若不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就算法官也不能開令狀。
李濠松認為,科技偵查法存在是必要的,但內容可以討論、調整,基於政府開放透明原則
,法務部也有義務要盡可能與民眾溝通,若覺得層級化保障密度不夠,可以進一步加強保
障密度,而不是就整個翻掉,說不要有這樣的法律。
不過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質疑,法務部稱科技偵查對象是犯罪者,但問題是法院判決定讞前
被懷疑者不都只是被推定是犯罪嫌疑人?揶揄威權時代刑求是破案最有效方式,但現在台
灣已從威權走向民主,難道方式最有效就還可以刑求?
李貴敏認為,法務部所指的相關科技偵查需求,現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都可
以修法規範,沒必要再另立專法開後門;且憲法給人民通訊自由與隱私保障,不是只有限
制在私密空間,科技偵查法規範失之過寬。
李貴敏也質疑,總統府資安駭客案件至今沒有解決,入出境管理局與第一銀行也都發生過
民眾個資外界問題,政府這些漏洞沒解決,法務部有多少該做的事沒做,現在又要在民眾
手機植木馬看個資,全民權益保障在哪?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864325?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cate
6.備註:
這個蟑螂會護航嗎?
作者: s820912gmail (MR S)   2019-09-16 14:32:00
東南亞國家你要求什麼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   2020-09-16 14:33:00
中國式的上太空,你自己去
作者: warbreaker (warbreaker)   2020-09-16 14:33:00
難怪獨裁支那已經上太空 我國還在餵神豬
作者: Zuleta   2020-09-16 14:33:00
台灣有時候就是太自由了 給這些人太多申訴的管道
作者: sartan (sartan)   2020-09-16 14:33:00
阿共已經上火星,不止是太空了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20-09-16 14:34:00
這種東西就沒有中共滲透的疑慮了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20-09-16 14:34:00
中共已經外太空 你也要跟?
作者: warbreaker (warbreaker)   2020-09-16 14:34:00
全民監聽就能上太空囉 加油!!!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20-09-16 14:35:00
看樣子是八成要過了啦 你各位小心點啊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20-09-16 14:35:00
覺得 要像中國監控百姓?仿效維尼大大的天眼嗎?
作者: seal998 (偽善的流沙)   2020-09-16 14:35:00
中國大陸有天網也上太空了啊,去朝聖一下啊,幹
作者: wei9898 (通吃)   2020-09-16 14:36:00
有錢人的秘密都被看光了
作者: StylishTrade   2020-09-16 14:37:00
笑死 日韓就是程序正義才不法律授權的
作者: goldleft   2020-09-16 14:37:00
都說三年以上重罪才可以監聽了 4%仔想護航毒販膩?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0-09-16 14:37:00
對象是犯罪者...所以是未審先判了就是...zzz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20-09-16 14:38:00
笑死 要是當初這話是柯文哲講的 還不配噴死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20-09-16 14:38:00
但是台灣的對於違法的卻是連殺豬公都不到。
作者: daniel3658   2020-09-16 14:38:00
覺醒畜生:3年以上才能,但誰3年以上主子說了算!!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20-09-16 14:39:00
吱障繼續護航啊 蠢樣跟二毛沒甚麼差別
作者: StylishTrade   2020-09-16 14:39:00
台灣人真的是沒有人權觀念 XDDDDDDDDDDDDDD
作者: Samurai (aa)   2020-09-16 14:39:00
柯文哲講過要科技執法,當時一堆綠共出來噴是共產黨作法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0-09-16 14:39:00
不是台灣人沒有 是某些人沒有...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20-09-16 14:40:00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0-09-16 14:40:00
師傅還只是路邊拍片抓違停而已 XD
作者: Ahhhhaaaa (果汁肥宅)   2020-09-16 14:40:00
無罪推定原則果然都只是講講而已這種事我從小被誣陷都習慣了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20-09-16 14:41:00
覺得 如果這種東廠法過了的話 要用那些罪名起訴?加起
作者: zerotry   2020-09-16 14:41:00
全面學支那就對了 你各位別在酸政府了
作者: new71050 (小康)   2020-09-16 14:42:00
共產黨做法就要讓共產黨來做
作者: cursan (caradi)   2020-09-16 14:42:00
韓導:征服宇宙又被搶先啦!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20-09-16 14:46:00
原來如此!!跟先進民主國家做相反的事情才叫做先進?!?!
作者: iam0718 (999)   2020-09-16 14:46:00
笑了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20-09-16 14:46:00
殺你娘 你沒先偵查怎麼知道是哪種罪
作者: alex5566   2020-09-16 14:48:00
直接反面思考~如果現在是kmt修這法 dpp再野會同意???
作者: Athchen (阿斯)   2020-09-16 14:48:00
政客貪污自己會去自殺再談別的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20-09-16 14:50:00
綠色共產黨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20-09-16 14:50:00
國外犯罪者幾乎都用iPhone 看你怎麼植木馬
作者: a7619282 (a7619282)   2020-09-16 14:51:00
講清楚 是"有犯三年以上重罪之嫌疑" 就可蒐證吧到時候說你有嫌疑 監聽完再說沒事兒
作者: happyalex (單眼皮滴男生)   2020-09-16 14:53:00
難怪中共第一個上外太空
作者: alex5566   2020-09-16 14:55:00
iphone要開始熱賣了嗎 蘋概股大火炒一波先 XDDDD
作者: wadechen (忙)   2020-09-16 14:56:00
不意外 很多人就是沒有法治也沒有人權概念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20-09-16 14:57:00
想想國民黨執政你能接受嗎就好
作者: aisitelu (無)   2020-09-16 14:58:00
4%5毛瑟瑟發抖中 沒犯法根本不用怕監聽 共諜很怕吼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20-09-16 15:01:00
記得國外也有先例 在當事人不同意情況下 用人臉解鎖取的手機內容證據 是非法證據
作者: kryadsr (高度專業廢話訓練師)   2020-09-16 15:02:00
我跟你大海,你跟我講漱口杯? 不說法務部我以為是韓粉
作者: m50205811 (崴)   2020-09-16 15:02:00
阿共天網系統上外太空 綠共巴不得跟進
作者: hw1 (hw1)   2020-09-16 15:03:00
那共匪已經飛出銀河系了
作者: mikezip (裂痕)   2020-09-16 15:03:00
別人都人臉辨識了,甚至預防性羈押,沒犯法不用怕
作者: leafall (一葉知秋)   2020-09-16 15:03:00
「對象是犯罪者」 不怕某黨說你犯罪你就犯罪了,說啥屁話
作者: yesonline (昏昏欲睡夏日蟲)   2020-09-16 15:04:00
的確會出現 指控你有嫌疑先監聽.之後再說沒事...
作者: alex5566   2020-09-16 15:06:00
刑法無罪推定原則可以刪除惹,我國刑法不適用~謝謝
作者: Leoreo   2020-09-16 15:06:00
4%不要再拿柯屁講了 時空背景不同懂不懂啊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20-09-16 15:13:00
看過喵律師之前畫的圖 無罪推定 偵查不公開 道義接案笑呵呵
作者: satosi011 (燒成灰都是個紳士)   2020-09-16 15:17:00
日韓都不敢訂這種法是落後國家 中國能上太空有類似的法是先進國家 是這個意思嗎?
作者: ppp1939 (Jade Blue)   2020-09-16 15:18:00
馬九三中案是不是超過3年刑期,可以裝嗎?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20-09-16 15:20:00
好的不學學壞的,過幾年台灣就全面監控了
作者: winnerdinner (鍵盤百萬富翁)   2020-09-16 15:20:00
如果做的是柯 蟑螂+人權+婦權+摳蛇就會出來反對了
作者: ppp1939 (Jade Blue)   2020-09-16 15:22:00
法務部長是調查局出身的,大概總是想收集別人的資訊吧...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20-09-16 15:22:00
知道,那些存心搞的,管你什麼對像,民眾資料他們都拿的到
作者: marknm   2020-09-16 15:23:00
護航的 某人兒子收包裹 最後調查是...?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20-09-16 15:23:00
現在就是要把這種非法調查侵害人權的手段給合法化
作者: satosi011 (燒成灰都是個紳士)   2020-09-16 15:25:00
隨便安個疑似違反反滲透法 都嘛3年以上可以監聽
作者: m50205811 (崴)   2020-09-16 15:31:00
等綠營下台再上台已經好幾年 那時再利用不知情的新年輕人出來鬥爭就替DPP解套
作者: vwwv (.....)   2020-09-16 15:32:00
明明第五條是兩個月內就不需法院同意,還敢避重就輕啊
作者: yamitis (神已飛躍起來了)   2020-09-16 15:32:00
那中共去哪了?論科技執法他們可是超強
作者: QuickTime (快速的時間)   2020-09-16 15:37:00
好像有個誰要用監視器抓違規被罵個半死
作者: goldleft   2020-09-16 15:39:00
有說沒有別的辦法且法官同意才可以了 4%仔看不懂膩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20-09-16 15:42:00
「授權檢察官可先做,但干預程度嚴重時,就要經過法院令狀。」~》覺得 不用騙 找個罪名就隨便看了吧?
作者: gn00027535 (夏意識)   2020-09-16 15:45:00
勝文表示...
作者: vwwv (.....)   2020-09-16 15:48:00
gold才看不懂吧ㄏㄏ
作者: xxxg00w0 (寒夜)   2020-09-16 15:49:00
幹你媽的 二十年來誰讓台灣只能殺豬公 講那三洨幹話復辟動員戡亂和刑法100條還有警總就說 少在那講幹話你的保證值幾兩 民進黨以前多少保證 現在在打自己臉還打的沾沾自喜
作者: redumbrella   2020-09-16 15:56:00
馬的真的當自己中共?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20-09-16 16:01:00
通保法採監聽法官保留就是怕檢察官任意認定是不是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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