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最近看到檢舉魔人被靠邀
也很多女生靠濫告誣告性騷擾性侵害來牟利
或者通過欺騙手段詐領保險金之類
如果修法,改為罪證屬實後,犯人或賠償方加重刑責
而被害者或檢舉者減少獎金,減少理賠到接近於無
或者將獎金改成獎章、獎狀、獎盃(而且不能用太貴重的材質)
嚴重點,依情節輕重改由區長、直轄市長、五院院長再到最高總統階級的慰問與合照
比如一個女生提告被摸奶,罪證屬實後犯人直接抓去關他七八年
但女生不會得到任何理賠,給予勇氣獎章一枚加里長慰問
比如一個月檢舉100件違停,每個停車罰單都加10~100倍
但檢舉達人不會得到任何獎金,改為正義獎狀一張,加區長合照
檢舉1000件,正義獎盃一座,加上市長合照
你真的想當正義魔人讓犯罪者受罰,現在好啊,刑罰加重,維護秩序靠你了
這樣社會風氣會不會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