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逼車釀2死引關注 日本修法列危險駕駛並嚴

作者: cokecolatw (cola)   2020-09-15 01:29:08
※ 引述《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 2.記者署名: 黃名璽/陳政一
: 3.完整新聞標題:
: 逼車釀2死引關注 日本修法列危險駕駛並嚴懲
: 因為3年前兩人枉死,日本參議院院會今天一致表決修正通過「自動車運轉處罰法」,

: 在高速公路上故意逼停他車等行為,定位為處罰較重的「危險駕駛」,希望藉此遏止逼

: 歪風。
: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參議院今天通過修法主要目的是遏止逼車,將下列兩種類

: 行為加進「危險駕駛」的處罰範圍內。
: 第一,以妨害他人通行為目的,並以肇生重大交通危險速度,進入行進中車輛前方逼停

: 方或讓對方明顯接近自己。
: 第二,同樣以妨害他人通行為目的,並以肇生重大交通危險速度,在高速公路或自動車

: 汽車)專用道路上,讓行進中車輛停止或減速。
: 2017年6月5日東名高速公路上發生逼車致死傷事件,導致社會上出現修法呼聲。當年45

: 萩山嘉久駕駛的廂型車,被26歲無業男子石橋和步逼停在內線超車道,造成廂型車遭大

: 車追撞,萩山與39歲妻子萩山友香枉死;他們的大女兒與二女兒受傷。
: 日本共同社報導,除了自動車運轉處罰法修正通過,國會2日也修正通過道路交通法嚴

: 逼車行為,日本政府希望藉由這2項修法,減少惡質駕駛行為。
: 東名高速公路死傷事件在一審及二審時,檢辯雙方對被告是否適用危險駕駛致人死傷罪

: 所爭論,主要是因為日本原本的危險駕駛致人死傷罪有一項要件,就是「要非常接近行

: 中的車輛,且用會肇生重大危險的速度來駕車」。
: 雖然這起事件發生在雙方都停車後,但檢方當時認為,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駛是一般情況

: 停車等反而也是非常危險的行為,「時速零公里同屬具危險的速度」。
: 因此,日本國會今天完成修法後,未來只要是符合要件的逼車行為,就可適用「危險駕

: 」;如果惡質逼車造成死亡事故,最高可處20年有期徒刑。
: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bit.ly/2UiyT6p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i.imgur.com/9lWnE3F.png
: 台灣逼車重判10個月 :)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台灣,從民眾到警政單位,鮮少有一個正確的認知:逼車是有可能會死人的。
本人遇到的萬里隧道逼車的案子,警方到現在還認為這是一起「行車糾紛」,卻忽略了汽
車駕駛逼車在先,而逼車的駕駛者已經表現出有敵意的舉動了,今天只是運氣好沒演變成
最壞的情況,警方卻忽略當下極大的潛在危險,聲明若遇到逼車情況,應穩定保持車速繼
續行駛,卻忽略了逼車者有可能衝撞前車並造成死傷的可能性。
那遇到逼車時該怎麼做?華國政府並沒有特別告訴你被逼車時該如何處理,特別是當你騎
乘摩托車遇到汽車逼車,處於不可變換車道、區間測速的長隧道,我上網找了半天,還是
沒有找到關於騎車的時候,在區間測速的隧道內被逼車該如何應對的教學或手冊,但我們
可以參考國外一般道路上遇到tailgater時的建議:
https://motorbikewriter.com/how-riders-should-deal-with-a-tailgater/
其中有一部分提到切勿加速
Don’t try to put some distance between you and the tailgater as it may mean y
ou are speeding, or you are now tailgating the vehicle in front.
In fact, you should increase your distance to the vehicle in front in case you
do get rammed from the rear as that will give you more room to manoeuvre your
bike to safety.
Also, speeding up may just invite the tailgater to also speed up.
同樣地,加速行駛可能會使逼車者一起提高速度。
(日本引起眾怒因而修法提高逼車致死刑度的案例之一,2018年時22 歲男子高田拓海就
是在騎乘摩托車被逼車的情況下,不斷提高速度試圖逃離,卻被40歲的中村精寬在高速下
追撞身亡。中村精寬事後被判有期徒刑16年。)
另外一個建議是停靠路邊
(當然,隧道內停靠不是一個好選項,但有時候你得衡量當下的情況去取捨)
If the tailgater is persistent, why not pull over?
Most times we are not in a hurry to get somewhere, but just enjoying the ride
and the scenery.
So pulling over won’t make much difference and you can enjoy the scenery a li
ttle more.
If you are on your way to work, pulling over for just 30 seconds won’t make m
uch difference to your arrival time yet it will allow the offending tailgater
to get a long way in front.
簡單說就是如果你不趕時間,就讓他先行通過吧。
最後有提到逼車對騎士心理狀態的影響
Tailgating can be a nerve-wracking experience.
It may leave you angry, with a raised heart rate and/or a feeling of nervousne
ss, all of which can affect your riding ability.
逼車是令人不快的經驗。可能會造成你憤怒、心跳加速或感到緊張,這都將影響你的駕馭
能力。
看看日本針對逼車修法,逼車致人於死刑度最高20年,台灣呢?什麼時候才可以認真看待
汽車駕駛人以車體優勢去威脅其他用路人性命的舉動?
作者: ARCHER2234 (土波)   2020-09-15 01:30:00
台灣連酒駕都輕判了,還是洗洗睡吧
作者: Golbeza (Golbeza)   2020-09-15 01:32:00
反觀
作者: heavensun   2020-09-15 01:32:00
逼車要改成刑法
作者: rebuildModel (重新建構)   2020-09-15 01:43:00
只會抗中和騙選票的垃圾政府還有啥好期待的
作者: areyouok (CosmoForest)   2020-09-15 04:29:00
哇靠,還在討拍,佩服你遇到的又沒在你前面逼停你,是你在隧道停車吵架讓後面所有用路人都面臨危險好嗎~呵呵危險駕駛先生,我建議先從不要上路開始比較好,為了你以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作者: Kidmo   2020-09-15 04:33:00
修法當然是支持的,可是現在執政黨已經視立院為無物了。要修法就要先讓立法院正常化。我是覺得他應該已經知道他當下的應變不是最合理的選擇了。
作者: areyouok (CosmoForest)   2020-09-15 04:35:00
日本這新聞的重點除了逼車,還有在高速公路上停車是危險駕駛行為好嗎~在隧道也差不多意思他po了多少篇文,回了多少篇文,看看都寫些什麼,呵呵,滿滿的“我沒有錯”意味然後目前執政黨dpp已經讓人有絕望感了,一副除dpp外都是雜音的架式
作者: dendrimer   2020-09-15 05:44:00
作者: vwpassat   2020-09-15 07:39:00
台灣連特地蓄謀砍殺小女孩的殺人犯都只判一年徒刑、三年緩刑了,台灣法匠都躲在象牙塔內全裸互相取暖了,你能奈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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