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中時
2.記者署名:王玉樹
3.完整新聞標題:
水壩國賠爭議 台電釋善意 願同家屬協商賠償免訴訟
4.完整新聞內文:
武界壩誤開閘門造成 4死,家屬是否可提國賠造成議論。台電認為
,提國賠有認定問題,且過去民眾曾提國賠沒有一次贏過。其實無
論是否國賠,台電都會負起一定負責。願意在檢調調查告一段落後
,如有起訴認定台電疏失,就會跟家屬協商賠償事宜,希望不用走
到民事訴訟。如果台電無疏失,也會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給予撫慰。
台電發言人張廷抒直指,國賠不國賠不是重點,假若有缺失法律責
任,台電不會逃避。如果最後檢調調查,台電有應負責任,即會啟
動與家屬協商,討論賠償事宜,至於兩邊該各負擔多少比例責任,
則以司法機關見解為依據,畢竟台電也是公務機關,須依法行政,
也不是說賠多少就多少。
但假若台電無疏失,張廷抒給出最大善意,指仍會在能力之內,拿
出最大善意,盡一份社會責任。意味即使台電在法律面站得住腳,
還是會給予家屬一定的賠償。
台電內部則說,過去《國賠法》有規定「公有公共設施」,才符合
國賠對象,以前司法院曾有判例,認為台電屬於私法上的公司,不
適用國賠法。因此過去有人孔蓋設置不良受傷、誤觸電線傷亡事件
,民眾對台電求償國賠,都沒有一次成功。
不過去年底《國賠法》修法,拿掉「公有」兩字,僅剩「公共設施
」,因此未來如果家屬提國賠,是否可能改變過去見解,還很難說
。且即使符合國賠要件,求償主體是經濟部還是台電,也須釐清。
畢竟,武界壩到底是國家資產,經濟部委託台電代操,還是屬於台
電自有設施,尚須討論。
但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認為,國賠是司法問題,經濟部不是求償對象
,但會遵守法律規範。有關過失歸屬,目前檢察機關已經進入調查
,其過程更嚴謹,但也會請台電儘速提報告上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914005534-260402?chdtv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