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誰摔死了李新」惹議遭求償 郭新政、盛

作者: stratege (摸那乳到)   2020-09-14 21:53:58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林孟潔
3.完整新聞標題: 「誰摔死了李新」惹議遭求償 郭新政、盛竹如免賠6百萬
4.完整新聞內文:
已故台北市議員李新的服務處執行長黃烈明、義妹林麗君不滿李新前女友郭新政找媒體
人盛竹如拍攝「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並出書,影射他們和珠寶小開沈昊諺(原名沈家民
)共謀害死李新,提告求償6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判黃、林敗訴,郭新政和盛竹如免
賠可上訴。
黃烈明、林麗君提告主張,兩人是夫妻和郭新政、盛竹如沒有往來,但李新墜樓身亡後
,郭新政、盛竹如在影片中公布兩人姓名、照片和婚姻等隱私資料,多次和沈昊諺照片
共同陳列,配合旁白影射兩人和沈昊諺共謀害死李新。
他們認為,已經發聲明澄清林麗君並未在李新墜樓現場假扮郭新政,網友也有轉貼聲明
到郭新政的臉書粉絲專頁,但留言卻遭惡意刪圖;再者,郭新政也出版「誰摔死了李新
」書籍,一樣公布兩人隱私資料,不實指控、抹黑,嚴重侵害名譽權、隱私權,要求郭
新政、盛竹如應連帶賠償兩人500萬元、郭新政另應再賠償兩人100萬元。
郭新政、盛竹如反駁,林麗君在李新墜樓當天到場,被記者以「李新女友郭新政」稱呼
時,不斷閃躲並不願澄清自己不是郭新政,導致媒體誤會郭新政有到場,讓外界誤會李
新墜樓和她有關,她才合理懷疑黃烈明、林麗君和沈昊諺有關,出版影片和書籍替自身
澄清。
再者,郭新政認為影片和書籍屬於合理評論的意見表達,沒有侵害黃烈明、林麗君的名
譽;盛竹如則是受邀擔任旁白,影片台詞、文稿都是郭新政提供。
法官認為,林麗君案發當天確實戴口罩出現在現場,在記者追問時也未否認是郭新政,
黃烈明也為出言澄清,反而匆匆離去,讓在場記者誤認為是郭新政到場,也足以讓大眾
聯想李新墜樓和感情因素有關,確實造成郭新政負面影響。
判決指出,審酌郭新政為保護自身名譽才製作影片和書籍,且內容多以提問方式表達意
見,用語雖然激烈,但未達偏激不堪的程度,難認違反比例原則,也並非惡意。
另外,盛竹如確實受到郭新政邀請擔任影片主播,也由郭新政提供台詞和文稿,沒有參
與影片製作和拍攝,因此判郭新政、盛竹如勝訴免賠。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859455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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